六橋一隧示意圖
武漢市即將結束實行了近8年的城市路橋“年票制”,年內實現全市貸款建設的“六橋一隧一道”實行計次收費。據悉,武漢是全國首個全城實行ETC的城市。
2002年10月,武漢市第一次改革通行費征收方式,由以前的設站、設卡按次收費,改為現行的“年票制”收費。而此次改革的核心則是廢除“年票制”,采用計次收費。
此次路橋收費方式將同步“變臉”——全面啟動新的電子征收路橋費方式,即ETC。屆時,將在車輛中免費安裝電子標簽,由路橋隧中的讀卡器自動讀取,可在車輛正常行駛中完成,不影響交通。
此次納入計次收費的路橋隧范圍是:武漢長江二橋、武漢白沙洲長江大橋、武漢天興洲大橋。晴川橋、月湖橋、長豐橋、武漢長江隧道及三環線道路。
城市路橋隧收費標準聽證會6月下旬舉行
6月下旬,市物價局將公開舉行貸款建設城市路橋隧收費標準聽證會。昨日,該局副局長李旭東稱,今日將發布聽證會第一號公告。
據了解,此次以計次收費的啟動,將廢除“年票制”收費標準,而擬定的收費標準、方法及期限等,將在聽證會舉行的前15天公布。
根據規定,聽證會參加人員須包括消費者、經營者、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等,其中消費者不少于2/5。
此次聽證會人員設置為19人,其中,消費者8人,占42%;經營者2人、專家學者2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各1人,政府相關部門5人。
同時,旁聽人名額為5名,按報名順序選取,從公告起兩天內,可持有效身份證明,到市物價局價格審計窗口報名。本次聽證會將由媒體采訪,見證收費改革全部過程。
彌補建設“缺口”
目前,我市收費路橋隧貸款總額已超過100億,每年的利息就超過10億元,而“年票制”體制下,一年的路橋費僅4.12億元,此外,還有檢測、維護等費用。由于過江交通需求大,我市還需要建設更多的過江通道。實行計次收費是實現路橋隧設施建設投資平衡、促進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戰略措施。
緩解過江交通壓力
實行“年票制”,機動車過江不受通行成本制約,使過江通道長期超負荷運行,危及安全。而計次收費,則通過經濟杠桿對過江需求進行調節,緩解過江交通壓力。
機動車輛是否通行了納入收費范圍的路橋隧設施以及通行次數,計次收費可精確識別確認,對不通行的不收費,體現用者付費的原則和車輛通行費征收的公平性。
為城市公交優先“開路”
借助計次收費系統的識別和統計功能,可及時掌握過江交通情況,引導、組織和調控過江交通。
計次收費引導社會車輛減少過江交通需求,客觀上為公共交通提供更為順暢的道路交通條件。
針對不同群體,有關單位制定了不同的優惠政策:公交車免費;出租車和摩托車實行現行的定額費制。經常過江的車主可選年優惠票,把對他們的影響減到最小。計次收費的具體標準經聽證和核準后確定。據介紹,年優惠票跟過去的“年票”不同,此舉是市政府為減輕在計次后,對過江上班族的經濟和心理壓力,采取的優惠政策。
路橋票余額將全部轉移
原來交的年費如何處理?據市城建基金辦雷德超介紹,按初步設計的方案,如果計次收費能在今年內實行,現在路橋票的余額,將按照剩余月份的金額全部轉到存儲卡上,使市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市籍車輛免費裝卡
市籍車輛采用“免費裝卡,預存費用,按次收費,用者付款”方式征收。免費裝卡指市籍車輛按照要求安裝電子標簽,在規定時間內首次安裝免費。用者付費指對通行收費路橋隧的車輛收費,不通行的不收費。
外籍車輛均按次收費
在武漢市辦理年檢的外籍車輛,按市籍車輛進行征收管理;其他外籍車輛通過收費路橋隧,則按通行次數繳納通行費。
據介紹,非本市年檢的外籍車輛,通過收費路橋隧時,電子收費系統通過車牌拍照系統記錄車輛通行次數,出城時在路橋服務管理站,按該車輛實際通行次數繳納通行費,或由高速公路收費站按實際通行次數代征通行費。
計次收費是通過電子收費技術征收通行費,即對機動車發行安裝車載卡(電子標簽),設置與車載卡相對應的車主專用賬戶,車主預存通行費。
當車輛通行收費路橋隧時,由設置在收費車道門架上的天線讀取車載卡信息,識別裝有車載卡車輛的身份,按車輛類別從該車主的專用賬戶中自動扣劃通行費,實現車輛不停車收費。
無車載卡(電子標簽)的機動車,通過車牌拍照系統記錄并追繳通行費。
我市計次收費不同于一般的設站收費,也不同于高速公路有欄桿的電子收費,機動車輛通行收費路橋隧時不需要停車,可在正常行駛情況下自動完成計次收費。因此,計次收費既能實現對通行車輛按次收費,又不需要車輛減速。
武漢ETC系統可以在100公里時速下實現自動計次收費,即使遭遇堵車,也不會重復記錄。遇車輛跨道、變線,仍可實現多車道抓拍。在85攝氏度到零下10攝氏度之間或大雪天氣,電子標簽識別率仍可達到99%以上。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19條規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貸款或集資建設的大型隧道、橋梁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收取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至于具體范圍和期限,由省政府作出進一步規定。
國務院轉發公安部、建設部《關于實施全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意見》明確提出:“城市道路橋梁,應盡量采取不停車收費等先進收費方式,提高通行能力”。
今年3月7日,省政府正式批準同意我市采用計次收費方式征收路橋隧通行費。
來源:武漢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