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過一點國際法常識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史久鏞這個名字。"在北京國際法學界的很多圈內人士看來,史先生的當選是其個人學識、人品的"必然結果"。
現年77歲的浙江寧波人史久鏞,在國際法學領域堪稱學識淵博、造詣精深。談到如何走上國際法學道路的問題,史久鏞說,在他上大學的時候,中國正處于戰爭年代,"9.18"、"8.13"、第二次世界大戰等事件讓他意識到"弱國無外交"的深刻含義。也使他經常思考國際法治和世界和平的問題,并因此對國際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最終走上了國際法學研究的道路。
1948年,史從上海圣約翰大學政治系畢業,并于1951年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法碩士學位。1954年回國后,史久鏞一直從事國際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開始擔任外交部的法律顧問,參與關于香港回歸問題的中英談判,并擔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法律顧問。
1987年,史被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直到1993年11月當選國際法院法官。
忘卻自己的國籍
國際法院是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于1946年設立的,其前身為1922年有國際聯盟設立的常設國際法院,院址設在荷蘭海牙和平宮。作為聯合國六個主要機構之一,國際法院的主要職責是審理國家間的法律爭端案件,它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