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監管升級
北京某基金經理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透露,日前,與其同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上交所要求其提交報告,解釋為何在一家虧損類上市公司停牌公告重組前,買入該公司股票的投資依據和內控流程。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8月份以來,已有多只基金被要求補交相關投資報告。這表明,在此次打擊內幕交易行動中,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也被重點關注。
上述基金經理介紹,報告的重點內容是該上市公司是否已加入基金公司內部股票池或核心股票池,是否有相應的內部研究報告支持投資行為,如果當天該股票交易量特別巨大是否符合基金契約、公司投研規定,不合規定的交易行為是否經過公司內部投資審批等。
當前,事實上存在的一個潛規則是,一些機構由于重倉持有某上市公司股權,有的上市公司高層往往會迫于壓力或為公司股票價格方面考慮,以及實現個人利益等原因,提前向機構通報公司業績或重組動向。
但隨著股價異動核查機制的完善和機構監管的升級,資產重組前股票異動的上市公司,其資產重組進程和結果,將受到不利影響。
5月19日,宏達股份(600331.SH)漲停后,當天晚間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及連續停牌公告,并自5月20日起停牌。
當日晚間公開的交易數據顯示,當日砸下的大量買單分別來自兩個機構交易席位,宏達股份當天成交總額近兩成由這兩個席位背后的機構提供了支撐。
5月21日,《人民日報》經濟版頭條報道,質疑宏達股份資產重組的消息可能提前泄露給相關機構。
6月7日,宏達股份公告說,鑒于交易目標資產相關條件不成熟,其他重組工作也無法開展,故決定終止商談涉及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公司在至少3個月內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股權轉讓及收購等重大事項。
之后,公司股價應聲而跌。宏達股份是繼通化金馬(000766.SZ)之后又一家在被疑存在內幕交易后,宣布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記者栗新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