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霸王條款舉例來說就是,如果游客在簽旅游合同的時候沒有發現某些條款損害了自身利益,但旅游費用已經繳納,合同已經簽署,一旦和旅行社產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定這些條款確為霸王條款,那么根據《規定》,法院將維護游客權益。
在不可抗力發生時,游客和旅行社發生糾紛的事情常有發生,在游客不理智的維權行為面前,旅行社的權益如何得到保護。韓玉靈舉例說:“比如因為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旅游者要求賠償,人民法院不支持,但是如果由于交通工具延誤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改變了旅游行程,產生了需要退費的情況,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退還實際發生的費用,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