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在國產汽車處于發展上升期的關鍵階段,給予政策和市場的支持意義重大,政府采購行為的示范效果和聯動效應對汽車市場具有風向標意義。
盡管中國《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然而,現實中自主品牌汽車在政府采購中頻頻遇冷。據披露,部分政府官員對自主品牌持懷疑、否定態度,甚至覺得乘坐自主品牌轎車“有損形象”。
此外,我國購買國貨制度尚存在諸多缺陷,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自品牌采購率低、拒絕國貨的事件頻繁發生。有專家建議,應當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經驗,實行雙軌制的政府采購制度,制定《購買中國產品法》,明確國貨的認定標準和程序,完善法律責任體系。
一位政府采購領域的專家進一步表示,在自主品牌具有公認的質量保障和政府采購主體無品牌歧視的前提條件下,還應通過一個非歧視性的技術規格去描述所需采購公車的相關技術參數和特征,然后讓汽車供應商根據技術規格了解政府采購主體的需求,提供具有競爭力的報價。這樣一來,“在同等配置和相同技術參數標準下,自主品牌車價格優勢肯定會為其在政府公車采購增添競爭籌碼。”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