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停車費漲價未進行聽證?
征求意見范圍大于歷次聽證會
疑問:目前,本市已有近490萬輛機動車,停車費上調關乎每位車主的切身利益。然而,涉及面如此之廣、關注度如此之高的收費標準調整,卻沒有被列入聽證范圍、也未經過聽證程序。那么,有關部門如何就停車費漲價方案征求社會意見?公眾又通過何種途徑來反映意見呢?
回應:市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此次停車收費政策制定,是經過廣泛征求社會的民意,并經過修改完善后出臺的。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會同有關部門召開了20多個座談會,召集了交通、經濟、價格等方面的專家,同時也召集了有車市民、無車市民以及停車管理企業的座談會,反復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
去年12月13日至19日,停車費調整方案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在此期間,共收到1000多位市民的建議、涉及具體意見3000多條。根據社會各界反應,發改委對征求意見方案進行了相應修改,堅持了居住區收費標準不變、夜間收費標準不變、駐車換乘收費標準不變,同時適當下調了二、三類地區占道停車收費標準,并對停車資源緊張、停車需求迫切的居民小區,在周邊道路停車給予優惠。
這位負責人表示,由此可見,此次征求意見的范圍、廣度和深度應該是遠遠大于歷次聽證會的水平。
一類地區每個車位35元/天的占道費標準,依據什么?
占道費標準依據利用情況制定
疑問:由于道路產權方是政府,作為管理方的停車管理企業需要向政府繳納一定的占道費。4月1日前,除13個重點區域的占道費為35元/車位/天外,其余一類地區多為3.6元/車位/天。調價后,全市一類地區占道費均調整為35元/車位/天,其余地區占道費也有大幅提高。那么,一類地區每個車位35元/天的占道費標準是怎么制定的呢?對于一些停車管理企業反映的占道費高的問題,后期是否會對此進行調整呢?
回應:潘波介紹,占道費一類地區每個車位每天35元,二類地區每個車位每天15元,三類地區每個車位每天3.6元。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收取占道費的目的主要是調整公共資源的收益。35元/車位/天的標準主要是依據調價水平情況,以及占道停車企業占道停車場的利用情況。當然,對于目前的這種收費水平,也需要后續進行跟蹤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