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違法高成本維權 消費者議價權缺失嚴重
這遠非公眾第一次面對壟斷行業“沒得商量”又“不可拒絕”的收費。“目前消費者對于壟斷行業的霸王收費行為,通過訴訟的手段來維權,成本高,并且很難贏。”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說。
無論是近期在河北、江西等地連續曝出的高速公路“超時費”,還是在輿論聲討中照收不誤的銀行“小額賬戶管理費”,消費者都因缺乏議價權而幾無還手之力。
電信運營商面對的是千家萬戶,與每一個用戶都協商同意在技術上確實存在困難。那么,如何收費才能讓消費者更信服?王成認為,通過聽證形式規制壟斷行業經營者的收費行為并不可取,例如這些年圍繞著水電氣價格進行的聽證,討論的往往是“漲多漲少”,而根本不是“漲或不漲”,導致“逢聽必漲”成為規律,讓很多收費、漲價行為通過聽證“漂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對于一些壟斷行業的經營者而言,主要問題還是違法成本太低。”專家指出,應當切實追究違法責任、提高違法成本。100個消費者面對不合理收費時,往往只有1個人提出訴訟或維權,但如果這百分之一的維權訴求能夠讓壟斷經營者付出百分之百甚至是百分之二百的違法成本,那么就會對他們有嚇阻的力量。
邱寶昌建議,在法律上對壟斷企業定價行為進行規制,保護消費者在涉及民生領域的定價行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已經提出建立“公益訴訟”制度,對于侵犯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團體可以提出訴訟。
專家表示,期待這一制度能盡快正式確立。電信運營商也應當誠實地面對用戶,在收費的時候,不應想方設法將成本“迂回”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