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濫用:“車輪上的腐敗”
實際上,群眾反感的不僅是龐大的公車消費,還有公車配備、使用上的亂象。由于后者實質為運用公共權力謀取個人利益,可謂“車輪上的腐敗”,因此更為公眾所不容。
“領導工作需要車輛倒也沒什么,關鍵是否要用那么多公車、應該怎么用,有些人送孩子上學、出外旅游甚至上街買個菜也要用公車,這種現象太普遍了!”談起公車私用問題,多位受訪者情緒激動地向記者反映。國家發改委相關調研報告顯示,公車使用有三個“1/3”:辦公事占1/3、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
葉青認為,社會呼吁多年的公車改革之所以進展緩慢,最大的障礙還是“利益問題”,很多公車實際上是領導家的“私車”,“用公家的錢為自家養了一部車、一個司機,何樂而不為呢?”記者曾了解到:某省提出,對已退休的人大領導每月補貼3000元、收回公車,起初大家覺得挺好,但半年后又紛紛要車不要錢。顯然,擁有一部公車的益處要大得多。
同時,在公車配備上也是亂象叢生。1994年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但是,在很多地方不僅地市級官員配有專車,而且縣處級甚至科級干部也有固定用車。中部某貧困縣縣長告訴記者,該縣黨委、政府班子共有16名領導,每人都有一輛固定用車。
此外,還存在著公車超標超編等違規問題。2007年至2012年間,在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中,全國清理出的違規車輛就達19.96萬臺。杜黎明認為,“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有些地區的主要領導一人甚至配了兩臺專車。”
公車治理:“車改應提速”
如果從1994年兩辦下發公車管理的文件算起,“公車改革”已近20年,盡管近年來一些地方也有探索,但整體來看并不如人意,公車數量和購置費用仍呈增長態勢。
“在公車問題上不僅要算經濟賬,更要算政治賬。公車使用中的鋪張浪費和腐敗問題,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黨群干群關系,敗壞社會風氣,應盡快啟動以大幅度減少直至基本取消公車為方向的改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語氣急切地對記者說。
研究公車問題已有10年的竹立家建議,將公車治理作為改進作風和消除腐敗的重要內容,可從3個方面著手推進: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理念,心里必須真正裝著黨、國家和人民;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副部級以下官員取消專車或固定用車;以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市場化手段解決公務用車所需,也可由各地將公車集中到一個機構統一管理。
其實,在公車改革還難以一步到位的情況下,公開透明是遏制公車私用這一突出問題的重要手段。港澳在這方面的做法值得內地借鑒,香港的公務用車有統一號牌標志,澳門的公車則在車輛前后噴涂了所屬單位名稱,這樣一目了然、便于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