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麗萍:創業板擴大行業范圍 重點遏制炒新
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10日在證監會系統代表委員記者見面會上表示,當前,擴大創業板上市行業范圍時機已成熟;新三板申請轉板的公司主要財務條件,應與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和借殼上市保持一致。她同時表示,深交所將積極推動解決B股問題,相關公司方案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實施遏制炒新專項行動
宋麗萍指出,深交所今年將圍繞全年金融工作總體要求,重點做好六項基礎性工作。
一是開展“認識你的股東”專項活動。二是配合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實施“深化遏制炒新”專項行動。三是打造“中小企業之家”。四是搭建“基金超市”。把深市基金市場建設成為投資者高效、便捷、低成本配置境內外各類資產的重要平臺。五是建設“固定收益產品創新平臺”。六是改進“境外投資者信息接口”服務。今年深交所將積極推廣新版深交所英文網站,增進境外投資者對深市的了解,同步翻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指標,引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英文摘要發布,服務境外投資者信息需求。推動境外主要指數機構將深市股票納入投資指數。
創業板擴大行業范圍時機已成熟
談到創業板,宋麗萍表示,創業板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背景下產生的,所以推出之時在行業選擇上有一些傾斜。但推出3年后,應該給其他行業機會,創業板擴大行業范圍時機已經成熟,但還需要修訂相應的規則。
楊邁軍:盡快制定期貨法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期貨交易所理事長楊邁軍日前提交議案建議,盡快制定期貨法,明確期貨法的調整范圍,如場外衍生品的市場監管、發行類衍生品和非發行類衍生品的監管界限;完善期貨品種上市機制,確立市場化導向的品種創新機制。
楊邁軍說,目前,期貨市場正處于由量的擴張到質的提升的關鍵時期,需要一部期貨法律在更高層面規范和引導期貨市場的發展。制定期貨法是推動期貨市場功能深化的需要,是拓展期貨市場創新發展空間的需要,是更好地保障期貨市場安全的需要,是保護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是加快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的需要。目前,股指期貨已經成功推出且運行平穩,對有關期貨法立法的研究也正在有序推進,期貨法立法的時機進一步成熟。建議將期貨法繼續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他建議,借鑒《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的工作經驗,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組織成立期貨法起草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相關領導任小組組長,國務院相關部門派人員參加;工作小組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派相關工作人員參加,同時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參與、支持。
楊邁軍說,期貨法作為期貨市場的基本法,不能簡單比照《條例》來起草,層次應當更高,內容應當更廣泛。建議全面總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施行以來的經驗,本著適應期貨市場發展規律的要求,通過期貨法對期貨市場以下重大問題作出妥善安排:
一是明確期貨法的調整范圍,如場外衍生品的市場監管、發行類衍生品和非發行類衍生品的監管界限;二是確立結算機構和具有結算職能的期貨交易所中央對手方地位;三是完善期貨品種上市機制,確立市場化導向的品種創新機制;四是強化投資者保護,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五是將現有司法解釋中的結算財產司法保護政策,如結算擔保金等結算財產免于查封、凍結、扣押等上升到法律層面;六是建立獨具特色的期貨保證金監控監測制度;七是強化期貨交易所的自律監管功能,賦予期貨交易所充分的自律監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