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國貿附近一路口許多行人湊夠一撥就過馬路,對紅綠燈警示熟視無睹。這種行人無視交通法規過路口的現象被稱為中國式過馬路。景春
從嚴治理中國式過馬路引起市民關注。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多個交通支隊、大隊了解到,治理行動設置了緩沖期,目前以教育、勸阻、宣傳為主,真正的處罰將從“五一”后開始。
記者在采訪時發現,交警處罰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非常困難,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矛盾沖突不斷。是否可以施行“做義工”代替罰款的話題,也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
車主寧可不要車也不受罰
一線交警告訴記者,相對機動車闖紅燈接受處罰的情況看,行人和騎車人闖紅燈的違法成本較低——行人闖紅燈罰10元、騎車人闖紅燈罰20元。
從實際執法過程看,處罰起來時間成本高、效率低。記者曾跟隨交警執法,發現處罰一起騎自行車人闖紅燈最少需要5分鐘,處罰一起行人闖紅燈違法,平均下來得半個小時。一線交警告訴記者,在大家的傳統觀念里,都覺得騎車和步行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提醒提醒就好,沒必要處罰。
在警力非常緊張的情況下,交警和協管員有時也沒有太多精力和違法行人糾纏。另外,一些人對于10元、20元的罰款也不在乎。很多行人和騎車人不配合執法,拒不接受罰款。對于騎車人拒不交罰款的,按照法規,交警可以扣留自行車,但一些人并不懼怕。“車我今天不要了,你給我看著,到時丟了我就告你。”不少交警向記者坦言,曾遇到過這樣的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