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農村房屋可抵押融資 首批4個街鎮試點
廈門的農村房屋可以抵押融資了,首批試點鎮街選在集美灌口鎮、海滄東孚鎮、同安大同街道、翔安馬巷鎮,今后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日前,市金融辦、市國土房產局、市財政局關于《廈門市農村房屋抵押融資試點工作總體方案》和市金融辦、市國土房產局關于《廈門市農村房屋抵押融資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其中,《廈門市農村房屋抵押融資管理暫行辦法》自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根據規定,農村房屋抵押貸款的貸款對象為試點鎮街的戶籍村(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一定收入來源,無不良信用記錄,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的自然人,貸款用途為從事農業生產、捕撈、種養業、農產品加工、運輸業、家庭工商業、高效生態農業等生產經營項目或合規大額消費。
農村房屋抵押貸款執行政策性優惠利率。房屋的價值可由抵押當事人協商確定,也可通過評估確定。貸款抵押率由金融機構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房屋評估價值的70%。房屋抵押期間,抵押人未取得金融機構書面同意不得將設定抵押權的房屋轉讓、租賃、翻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擬辦理農村房屋抵押貸款的村(居),應提供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關于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相關事項的決議,并由所在地承辦金融機構向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整體授信。
記者了解到,廈門農村商業銀行為首期試點開展農村房屋抵押貸款業務的承辦金融機構。一年后,具備長期涉農貸款經驗、信貸管理機制較為健全、農村基層金融網點和服務人員比較齊備的金融機構也可申請開展此項業務。
市、區財政還將共同出資設立農村房屋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于分擔補償試點金融機構開展農村房屋抵押融資業務的壞賬損失。(記者 錢玲玲)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