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廣州市啟動了第一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此次應急響應的級別是二級,根據相關預案要求,當啟動一級響應時,將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那么在啟動一級響應的情況下,機動車如何實現單雙號限行,哪些車輛不必遵行單雙號限行禁令,公務車是否也要遵行單雙號限行呢?
昨日,廣州市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制定了《廣州市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機動車應急減排工作方案》,該方案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空氣污染一級響應時實施單雙號限行
根據方案要求,當廣州市環境空氣出現嚴重污染,市政府決定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措施時,將在全市范圍對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同時禁止黃標車上路行駛,限行對象包括本市籍汽車和外地籍汽車。
當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汽車按號牌(含臨時行駛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即車牌號碼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3、5、7、9的汽車,只能在日期為單數的日子里上路行駛,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2、4、6、8、0的汽車,只能在日期為雙數的日子里上路行駛。
軍警車、公交等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
方案還顯示,為盡量減少對城市生產、生活的影響,保障城市正常運行,以下6類車輛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一是執行任務的軍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持有“應急指揮”證車輛。二是大型客車、公共汽(電)車、持道路運輸證的客運班車及包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三是執行任務的車身噴涂統一標識的郵政車、救援及清障專用車、金融解款車、校車、機要通信車、新聞采訪車、行政執法車、氣象監測車、環境監測車。四是執行任務的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按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五是懸掛“使”、“領”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六是執行任務的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3個及以上珠三角城市出現重度污染時啟動預案
方案顯示,當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措施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對30%的公務車進行封存,封存車輛不得上路行駛,剩余70%的公務車與其他車輛一樣實行單雙號限行,公務車總停駛比例為65%。此外,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措施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對20%的公務車進行封存,封存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記者同時了解到,本月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當3個及以上珠三角城市出現重度污染時啟動預案。預案也規定了相關公車停駛的比例,一、二級響應時,公務車帶頭停駛的比例分別為50%和30%。
對此,廣州市環保局機動車污染控制處梁錫林處長表示,省里的方案目前還未正式印發,文件若正式印發到廣州市后,如果省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的公務車封存比例高于廣州市規定的比例,廣州市將堅決執行省應急預案的規定。
“如果省里正式印發的方案,依然規定一級響應停駛50%,那么加上單雙號限行的措施,廣州市的公務車停駛比例將提高到75%。”梁錫林表示,未來啟動一級響應時,廣州市只有25%的公務車可以正常上路。(記者/晏磊通訊員/穗環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