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門提醒
平安過年 請您遠離八類交通違法行為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王艷群 通訊員 江穎琳 寧玲日
2 月4日,2015年春運正式拉開序幕。隨著車流高峰的來臨,全區道路交通壓力增大,一些常見的交通陋習也顯現出來。為幫助車友們在春運期間摒棄交通陋習,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廣西交警根據全區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的規律和特點,向社會公布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8類交通違法行為,提醒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第一類強行超車
事故回顧:2014年1月17日,桂林駕駛人陳某駕駛大型臥鋪客車強行超車并占用對方機動車道,與對向行駛的佘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5人死亡,10人受傷。
案例剖析:強行超車時由于不具備超車條件,車輛駕駛人必須冒著極大風險,甚至會長時間占用對向車道超車,很難實現安全避讓,容易發生刮碰、傾翻、追尾等交通事故。
第二類未依法設置警示標志
事故回顧:2014年6月30日,云南省籍駕駛人李某駕駛的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后滯留在行車道上,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和疏散車上駕乘人員到安全地帶。此時,重慶籍駕駛人張某駕駛大型普通客車通過事發路段,與該輕型普通貨車發生碰撞,造成輕型普通貨車上5人當場死亡。
案例剖析:對于發生故障滯留在行車道上的車輛,請車輛駕駛人及時在來車方向100米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快速疏散車上駕乘人員到安全地帶。
第三類三輪車非法載客
事故回顧:2014年9月13日,大新縣駕駛人韋某駕駛普通正三輪摩托車搭乘9名乘客及貨物,在下陡坡、右急彎路段,因操作不當,車輛失控側翻后滑向路外碰撞房屋,造成5人當場死亡,5人受傷。
案例剖析:人貨混裝不但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也威脅到人的生命安全,安全隱患多,危害大。交警提示,請不要乘坐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等農用載貨車輛,廣大司機朋友切勿人貨混裝。
第四類非法營運
事故回顧:2014年11月9日,都安瑤族自治縣駕駛人韋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涉嫌非法營運,非法載客13人(核載8人)。因韋某操作不當,車輛失控翻下垂直高度約70米的山谷,造成9人死亡,5人受傷。
案例剖析:非法營運駕駛人為了降低運輸成本、躲避交警的巡查等,或會選擇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路段行駛,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交警提示,請廣大乘客拒絕搭乘私自攬客、站外發車、無營運證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