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經營”和“五級三階制”
就在張胥離開南寧后不久,一個以政府許可“修地鐵、做工程”為名的大型傳銷案件在長沙告破,7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擒,摧毀傳銷窩點351個,涉案金額約1.5億元。
這一震驚一時的大案是群眾舉報偵破的。2010年11月13日,一位湖北家長向長沙市公安局“局長信箱”發送電子郵件,反映其中專剛畢業的女兒被騙入傳銷組織。此后,長沙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調查發現該案的背后隱藏著一個龐大的非法傳銷組織。該組織以浙江臺州人為骨干,流竄到長沙岳麓區黃鶴小區等地,陸續騙來河南、湖北、廣東、福建、安徽、浙江、陜西、江蘇等多個省份的傳銷人員,最多時傳銷人員可達2000余人。
長沙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慧說,警方發現該傳銷團伙中一犯罪嫌疑人、浙江臺州人傅利杰的賬戶在短短3個月內,有1600余萬元的資金入賬,且該賬戶累計有1500余萬元的取現和500余萬元的轉賬,遵循每周一次的資金流入、流出規律,符合傳統“拉人頭”式傳銷組織“按周結算、分配利潤”的特點。循此線索,民警追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蹤,進一步確認該傳銷團伙中身份為“總監”級以上的80余名高層骨干成員,掌握了這些成員“單個行動、單獨居住、單線聯系、多處住所”的特點。
3月26日凌晨,湖南省、長沙市兩級公安機關成立的“11·13”專案指揮部下令收網,26個抓捕小組同時行動,抓獲包括盧軍岳、傅利杰等犯罪嫌疑人79名,刑拘36人,繳獲用于轉賬的銀行卡157張以及傳銷違法活動的大量證據,暫扣涉案車輛10臺。
警方查明,“11·13”案團伙均假借“集資款項為政府工程建設所需”之名搞所謂連鎖經營。他們謊稱參與者所繳納費用,除了管理提成外,都將投入到地鐵經營和政府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中,以此誘人上當。他們從新加入者繳納的高額入會費中進行利益分配,其組織結構是“五級三階制”:即分為業務員、主任、經理、高級經理和總監以上五個等級。其級別晉升制度是:“新人”加入時按人民幣3800元/份的申購標準交費,可一次申購多份或發展新人進行累計份數,從而獲得相應傳銷身份。達到2份申購的為“實習業務員”;達到9份申購的為“組長”;達到21份申購的為“主任”;達到65份申購的為“經理”;650份以上申購的為“高級經理”。如果一次性交69800元,即可獲得“主任”位置,直接提成1.9萬元。從目前對傳銷團伙中身份為“總裁”級別的犯罪嫌疑人傅利杰使用的賬戶的調查情況來看,僅從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3月9日,流轉的涉案金額就高達2000多萬元人民幣。
“為了騙人加盟,他們甚至將為數百上千傳銷會員發放的通信集團卡都謊稱政府的福利支持。因為集團卡內部通話不用錢,在他們的搖唇鼓舌之下,不少人信以為真,認為公司背后有政府背景。”長沙公安局經偵支隊一負責人介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