痼疾2
網上濫發虛假房源釣客戶
從4月上旬開始,市住建委已就中介公司在門店內發布的二手房房源信息進行檢查,確保在售房源的真實性。但網上的不實房源信息仍隨處可見,明明是每天都更新,一些發布信息的經紀人還會故意將已經出售的房源信息留在網上,吸引購房人來電詢問。本次市發改委發布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的監管范圍覆蓋網上房源,這種利用網絡濫發假房源的釣客戶伎倆徹底沒戲了。
痼疾3
“代書費”等隱性收費多
在二手房中介傭金收費頻頻打折示好購房人的背后,“代書費”等各種隱性收費卻層出不窮,中介則稱其為“行業慣例”。按照新規的要求,銷售存量房,應標示房源具體區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結構、戶型、建筑面積、銷售價格、代理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其中,并不包含“代書費”等不合理費用,嚴格監管中介經紀人按照收費標準范圍內的項目收費,可以有效保護購房人利益。
細則亮點
1、明碼標價方式多
商品房經營者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采取上述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保持一致,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
2、房源一次全公開
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已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3、中介收費要明示
銷售存量房,應標示房源具體區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結構、戶型、建筑面積、銷售價格、代理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4、開發商不許亂加價
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5、宣傳單價格要真實
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以及在項目說明書、銷售推介或者通知、聲明、告示等對價格作出的具體確定的承諾,必須真實、準確、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