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新規抖摟開發商貓兒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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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報高價再假降價促銷
按照現行規定,網上申報價格只是新開樓盤的最高價,開發商可以自行決定折扣價格。于是,由個別通州樓盤掀起的“報價22000元,售價16000元,每平方米相當于猛降6000元”的假降價模式,就成了一些開發商的促銷手段。新規要求,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已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開發商打折優惠等促銷活動,也會受到主管部門的監管。“五一”新規執行以后,開發商再用假降價這招就不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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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銷新房開盤前臨時漲價
在樓市紅火的時候,一些熱銷新盤在開盤前臨時漲價成了開發商慣用的伎倆,讓購房人十分不滿。按照市發改委的規定,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以及在項目說明書、銷售推介或者通知、聲明、告示中對價格作出的具體確定的承諾,必須真實、準確、嚴謹。但目前的樓市中,開發商從宣傳蓄客到開盤售房,之間一般要相隔數月。其間,市場價格如出現波動,開發商此前的價格承諾若不算數就得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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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樓改民用水電不兌現
“商業用水、電可改為民用水、電”已經成為很多商住樓盤給購房人開出的空頭支票,對此,購房人多數只能聽之任之。新規中規定,開發商應向購房人發放以往只有售樓人員才掌握的《價格手冊》,并在其中明示樓盤的建筑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開發商一旦將這些承諾寫進《價格手冊》,日后無法兌現,業主維權時可請主管部門撐腰。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