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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四川頻道10月21日電(本網記者吳光于)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持續(xù)加大反腐力度,在這一過程中,一系列教育部門官員的腐敗問題浮出水面。
“近年來中國高等院校大規(guī)模擴張,基礎設施建設急劇加快,各方面投入資金大幅度增加,但高校管理體制中權力相對‘封閉’運行,內部監(jiān)督流于形式,外部監(jiān)督機制缺失,加之經費來源和使用的多渠道、多領域,使得高校腐敗問題集中顯現(xiàn)。”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革說。
回顧中國近兩年來落馬官員名單,浙江大學原副校長褚健、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中國人民大學原招生就業(yè)處處長蔡榮生、四川大學副校長安小予等著名高等院校官員赫然在列。
在2013年提起公訴的四川綿陽師范學院原黨委書記蘇智先案中,法院審理查明,蘇智先在學校新校區(qū)擴建中,先后收受14人給予的現(xiàn)金共計860萬元,為行賄人在簽訂合同等方面給予方便。該案涉及的多名中層干部涉案金額均在100萬元以上。案發(fā)后,四川省紀委責成該學院重新審計涉案工程,僅核減資金就達1.78億元。
除基建、采購外,科研經費也成為教育部門腐敗人員覬覦目標。中國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近日披露,浙江大學原教授陳英旭將科研經費劃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貪污945萬余元,被判刑10年;北京郵電大學原教授宋茂強借用他人身份證件辦理銀行存折冒名領取勞務費,將68萬元科研經費據(jù)為己有,被判刑10年6個月;山東大學劉兆平采取虛開發(fā)票的方式,騙取科研經費等公款341.8萬元,被判刑13年。
檢察機關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5月以來,四川省共查辦高校腐敗案件36件,處分26人。2013年至今,已有3名四川高校校長、書記以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和審判。
“對腐敗官員的密集查處表明了這一屆政府的反腐決心。”一位已在成都定居十年的美國人沃特.布朗(Walter Brown)說。
“對教育部門腐敗問題的查處表明,法律正在過去容易發(fā)生權力失控的領域密集、有效地發(fā)揮作用。”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合伙人施杰說。
10月20日,中共召開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成為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引起中國社會各領域的高度關注。
對此,施杰表示,這次會議的召開讓他感到振奮,并認為“法律人的春天已經到來”,對國家的未來充滿了希望。
“全面清權確權,編制職權目錄,逐項明確職權的名稱、內容、類別、行駛主體、行使依據(jù),把權力行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科室和崗位;對每項職權按照‘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進行評定;明確并公開權力行使的基本程序、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繪制職權運行流程圖……”2014年初,以上規(guī)定被寫入了一份四川大學內部管理文件中。
“學校管理的觸手很難覆蓋一個人全部的社會交往。學校在事后吸取教訓、進行整改的同時,國家進一步規(guī)范招投標市場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高校基建、采購領域的腐敗問題。”四川大學黨委常委、常務副書記羅中樞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