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方面
成都鐵路公安局重慶公安處:我們早已將瀘州火車站派出所移交。我們管轄區域只有國家鐵路部分。瀘州火車站派出所轄區屬地方鐵路。不歸我們管轄。
成都鐵路公安局組工處副處長羅仕平:成立之初,瀘州火車站派出所和重慶鐵路公安處屬掛靠關系。掛靠結束,所有的關系也就結束了。另外,我們管轄范圍只包括國家鐵路部門。我們不管轄地方鐵路。
原鐵道部公安局組工處處長孫日亮:瀘州火車站派出所出生時原本就先天不足。出生時的缺陷為后來的問題埋下了伏筆。我們認為,這個事情應該得到解決。此前,鐵道部公安局組工處曾和四川省公安廳會商,討論解決瀘州火車站派出所問題。公安部也曾過問過此事。但最終,問題仍沒得到解決。不過,這是一個特殊的個案。國內其他地方還沒出現類似的問題。
地方鐵路方面
四川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四分局相關負責人劉波:瀘州火車站派出所從地域上屬于我們管,但派出所這個單位不屬于我們管。這個派出所成立之初掛靠的是重慶鐵路公安處,現在那邊不認可他了,但又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我們沒法管。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當年,四川省公安廳和成都鐵路公安局曾考慮過一攬子計劃。那就是在川鐵集團前身,也就是原來的四川省地方鐵路局成立公安機構,并掛靠成都鐵路公安局。然而,也就在雙方還在討論時,瀘州方面由于管理地方鐵路的現實迫切需要,率先和重慶鐵路公安處方面達成合作意向,并成立了瀘州火車站派出所。(瀘州火車站相關負責人介紹,瀘州當時的現實需要,主要是急需開通瀘州至成都客運火車。不過,該客運火車運營一年左右后,由于成渝高速通車,受公路運輸影響,火車上座率低,該客運線路停運)一攬子計劃最終流產了,但瀘州火車站派出所卻已成為了既定事實。隨著重慶鐵路公安處單方面宣稱移交,瀘州火車站派出所也就形成了現在兩不管格局。對于地方鐵路,我們主要行使協調管理職能。目前我們在全省范圍內還沒有任何派出所機構。我個人覺得這個事情,是該呼吁下。他作為下層是確實沒法解決的,我也知道這個問題存在,但是我們也沒能力解決,需要更高層次的。
其他方面
地方公安:屬于鐵路公安管轄范圍的,限于管轄權,從立案到偵查我們都無法介入。
龍馬潭區檢察院:既找不到監督的主體,也無可查處的具體對象,瀘州火車站派出所竟然沒有上級主管部門!這在全國恐怕也是絕無僅有。該立的案無法立,該辦的案無法辦,導致了鐵路治安每況愈下的惡性循環。只有明確上級主管部門,瀘州火車站派出所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立案、審批、權限等問題也才具有現實意義和可操作性。
瀘州川鐵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由我們向派出所民警支付工資。但我們只是一個企業。為了解決派出所問題,我們已多次向包括四川省公安廳、重慶鐵路公安處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