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不容的地上、地下住戶
“我們就是這個城市的地老鼠,人人喊打。”小沈一邊收拾行李一邊說。
“還不是居委會借機‘清理門戶’,他們早就想攆我們走了。”房東陳芳告訴記者,這棟八層的住宅樓里大概有“住戶”兩百多人,而兩層地下室里就住了近兩百人的“散戶”,“經常鬧矛盾,水火不容。”
該小區(qū)居委會負責人表示,“自從來了這些散戶,小區(qū)就雞犬不寧。”據(jù)介紹,2009年,負責該小區(qū)地下空間的物業(yè)公司做起了出租買賣,引進了大量“地下散戶”,“自從他們住進來,每兩三個月就有‘住戶’被盜,我們每個樓都有門禁的,肯定是內賊,大家都懷疑是‘散戶’干的。”
“你有證據(jù)嗎?沒有證據(jù)不能亂說話!”陳芳告訴記者,住戶們經常叫散戶“小偷”,引發(fā)了散戶的強烈抵觸情緒。
“你看看,這些人在樓門口支了桌子吃飯,地上都是垃圾,還有孩子在這兒隨地大小便,他們還經常打架吵架,聲音大得整棟樓都能聽到。”居委會負責人指向樓門口的公共健身器材,“他們在上面晾衣服,晾尿布,人家還怎么鍛煉?”“他們嚴重影響小區(qū)的治安和衛(wèi)生,嚴重影響‘住戶’的正常生活,早就應該清理出去。”
走進小沈租住的這間地下室,因為沒有任何通風透光的窗口,所以大白天也要開燈,不足20平米的空間擺放了四張上下床,兩張破爛不堪的桌子和一個掉了門的衣柜,滿屋子都堆滿了雜物,幾乎沒有下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