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達300項的津補貼,規范很難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長期以來,我國事業單位工資標準都是比照公務員工資標準建立起來的。在199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前,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公務員一直采用的是統一的工資標準。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06年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
從2006年7月1日,我國公務員開始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同月,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也開始醞釀,并提出了涉及全國120多萬個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健全宏觀調控機制。
這是“績效”二字第一次出現在事業單位改革的框架中。
但是,績效工資從提出到實施已經5年,還遠遠沒有達到全國范圍內的真正意義上的績效工資改革。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盡管我國在2006年就提出了“績效工資”的概念,近些年來很多事業單位在工資制度方面也都進行了一些改革,增加了一點激勵因素,但主要還是針對傳統的工資制度間接地進行了一些調整,并沒有從根本上以工資的績效制度來調動人員的積極性,人們在事業單位所作出的貢獻以及工作質量,與工資水平之間并沒有直接掛鉤。這些改革與規范化的績效工資的距離還相差很遠。
在諸多因素中,“混亂的事業單位津補貼”成為這項改革不能真正得以推進的障礙之一。
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的津補貼從住房、交通,到飯補、降溫費、過節費等,五花八門,“有些省份,事業單位的津補貼基本都在250到300項之間,發到每個人的津補貼也有十幾二十項,復雜的工資單連本人都看不明白。自收、自建、自發津補貼的現象,比公務員亂多了。”一位業內人士說。
當“績效”跟“激勵”結合一起,意味著過去帶有平均主義色彩的“津補貼”將一去不復返。
吳江院長對績效工資的解釋更為通俗,“現在的績效工資在過去就叫津補貼,飯補、降溫補貼等各種補貼人人有份;變成績效之后,就要‘論功行賞’,不再是通過津補貼之類來體現工資待遇?!?/p>
實施績效工資的前提就是要清理規范混亂的津補貼。
然而,清理規范津補貼的難度之大出乎很多人的想象,尤其是對那些有能力自創、自建、自發的事業單位,規范起來難度更大,“老百姓已經裝到口袋里的錢,現在讓他拿出來,就很不高興。高的不愿拿出來,低的都想規范上去??冃ЧべY實施得快與慢其實是和規范程度直接相關的,沒有規范就快不了?!?/p>
“激勵”標準難確定
兩衛(公共衛生、公共醫療單位)和高等院校是事業單位改革“三步走”中的第二步和第三步,同時也是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
相比義務教育學校,高校規范起來難度更大。據悉,由于高校的很多項目是市場行為,不完全是準公益,政府財政不可能全包下來。最明顯的市場行為就是“辦班”。目前幾乎每個高校的院系都辦有各種各樣的培訓班、進修班,以增加收入來源。“辦班”儼然成為高校推出“激勵”措施的重要手段。
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大學各個學院的激勵設計也很不一樣,大學教授的工資中除了國家財政撥付的基礎工資之外,激勵工資分為三部分:學校給付的校級激勵工資(其實是崗位津貼,完全跟職稱相關聯,嚴格意義上沒有激勵);學院給付的學院級激勵工資;系里給付的激勵工資;而學院和系里的激勵來源主要是“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