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言4 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辟謠:為督促駕駛人使用安全帶,規定對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傳言5 行駛途中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辟謠:123號令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記2分。
傳言6 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辟謠:這是嚴重誤讀,123號令中根本沒有相關規定,只是一些地方作出關于行駛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規定。
傳言7 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辟謠:公安部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123號令規定,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由原來的一次記6分提高至一次記12分。
傳言8 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辟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駕駛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同時記分。為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有效警示駕駛人,公安部123號令規定,對違反交通信號的駕駛人的記分分值,由一次記3分調整為記6分。(記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