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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自己的事情。”她說。
她獨居,養(yǎng)貓,過起了在很多人看來,有些“離經叛道”的自由職業(yè)者生活。她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只愛接觸小眾的圈子,除了央視新聞之外,什么電視節(jié)目都不看,穿衣服喜歡撞色,有時,甚至在連衣裙里面套著長褲。
她給網易或其他一些媒體投稿,以稿費為生。而且,她不寫別的,只寫婦女權益相關的文章。“發(fā)的不多,可能是我寫得不好。”她隨意地說。
很長一段時間,作為一個社會人,呂頻的標簽是:婦女權利工作者、獨立媒體人。她挺反感被人貼標簽的事兒,有一回,她被一個單位的門衛(wèi)攔住了,問她是哪個單位的,呂頻的第一反應是,“哪個單位的都不是,我就是我”。
她寫文章、寫倡議書,參與多個女性權益組織的活動。2008年汶川地震,為了讓政府能夠對災害中可能被忽視的婦女權益提起重視,呂頻起草了一份《關注災區(qū)婦女的需求和權利》的倡議書。
在倡議書里,她詳細列出了許多條針對婦女權利的建議,包括救災物資中婦女衛(wèi)生用品的發(fā)放、災區(qū)婦女生活問題和隱私問題等等。同時,還要求公開受災婦女的性別比。
“災害中的性別問題總是被忽視。”呂頻一口氣舉了好幾個例子,來證明災害中女性的死亡比例遠遠高于男性。
她把倡議書給了發(fā)改委,得到的答復是“這是婦女的問題”,這讓呂頻很無奈。最后,倡議書被民政部拿去,發(fā)了一份簡報,沒有媒體報道。
一些婦女權益組織的網站發(fā)了這份倡議書,呂頻特意在文章末尾留了自己的郵箱,不久,收到了不少陌生人的郵件,很多人對她說,之前從沒考慮過這個問題。
“性別平等的問題沒有被當成一個社會和國家的問題,而是被當成了個人的問題。”在她看來,這是婦女權利保護所面臨的一個嚴重的問題。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她關心的重點。2009年,呂頻偶爾在網上看見一個受婚姻冷暴力的婦女的帖子,她專門給那位婦女留言:“我可以給你提供幫助。”
這話不是說說而已,這個熱心的女權主義者,真的聯(lián)系到了那位網上認識的陌生女子,陪著對方去律師事務所咨詢、幫對方請了公益律師打離婚官司,一審、二審,想方設法地幫那位女子爭取應得的權利。
那之后,每年,呂頻都會收到來自對方的問候短信。這樣的事情還有不少,呂頻還記得,2011年的9月3日晚上,她為了給女聲網電子報撰稿,半夜還“掛”在網上,碰巧看到了網友“麗娜華的Mom”通過微博連續(xù)發(fā)出多張受傷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