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交會避讓法”依據人體視覺習慣
路口會車時“小心駛得萬年船”
昨天,記者就網絡上傳播的這份“新避讓法”,請教了一位在路上執勤多年的交警。
這位交警表示,避讓的原則由來已久,包括在事故定則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根據避讓的先后原則,來判定事故原則的輕重。
聽完網友詮釋的“新避讓法”后,這位交警認為,大多數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在第二條中——我直行,你從右側來,你先!這一情況是有前提條件的。
“就好比如果我是直行的,你從右側直行而來,那么我確實是應該讓你的?!边@位交警說,“但是如果你是從右側進行左轉,那么就應該是你讓我了,這里面有一個轉彎讓直行的原則?!?/span>
這位交警表示,目前在杭州,一般的路口都安裝了交通信號燈,所以這樣的情況比較少見。但是在車流量不是特別大的地方,箭頭的交通信號燈可能會被圓餅的交通信號燈代替。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如何進行避讓,大家應該有所了解。
“如果是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這條避讓原則尤為重要。因為相關法律中對于這種避讓的制定,肯定是根據人的第一反應以及做出的行為習慣來制定的?!边@位交警說。
此外,開車經過路口時,放慢速度注意觀察,這永遠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