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真有這事?”“那又怎么樣,你敢請?”……在記者的采訪中,近九成員工表示“不知道”探親假,即使少數知道的,大部分也表示寧愿“望假興嘆”也“不敢請、不愿請”。
“有探親假又怎么樣,單位里‘一個蘿卜一個坑’,你走那么長時間工作咋辦,領導能樂意,而且現在工資、獎金、升職都和績效考核掛鉤,拉了后腿自己也不樂意啊。”在鄭州一家國有銀行工作的宋杰告訴記者,今年為了能和家人多待幾天,他就用“除夕到初六連續值班”換來了隨后的7天連休。
人大代表建議落實 “ 探親假 ” 獲贊
“探親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長期缺少宣傳,年輕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齡社會到來以及空巢老人過多的現狀需要這樣的假期。”河南省政協委員張樹才認為,去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雖將“常回家看看”寫進法律,但如果沒有相應的探親假制度,也難以落實。
這種說法得到不少專家的贊同。有專家分析認為,“請假難、不敢請假”已經是一種普遍現象,特別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業,由于員工處于弱勢地位,“你敢請,老板就敢炒你”,而且“請假與否”也往往直接或間接與績效、獎金、升遷相掛鉤,考慮到這些成本,員工也往往“能不請就不請”。
“上世紀80年代制定的探親假制度對如今有重要意義,推行該項制度,是解決老齡化社會諸多矛盾的迫切需要。”在今年河南省兩會上,該省人大代表韓曉燕曾提出《關于制定實施細則,落實〈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建議》,全面落實探親假制度。
據了解,該項建議在網上獲得了高達94.24%的支持率,甚至還被參會的人大代表和眾多網友評價為“最有人情味的建議”。
韓曉燕代表建議,在放假的方式上應該靈活掌握,可以將假期分散開,分多次完成;同時,擴大范圍,非國有企業的員工也應享有探親假;另外,應該對員工和企業制定相應的監督、懲罰措施,“比如必須出示往返家鄉的車票以及父母簽字的假條等,以證明職工確實將探親假用于探望父母,一旦發現職工違反探親假制度,單位也有對其處罰的權力”,此外,如果單位拒不執行探親假制度,可處一定罰金。記者余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