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首個地方版“國五條”細則正式落地。廣東省政府發布“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細則”),細則要求廣州、深圳兩地需于3月底前公布房價控制目標,并明確指出,至2013年底廣東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含順德區)完成住房信息聯網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并未對限價目標、二手房交易征20%個稅如何操作等焦點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細則要求,廣州、深圳兩地需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 , 合 理 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3月底前公布。其他地區需結合實際,抓緊制訂穩定房價的具體方案。對執行相關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的地區,要及時對該地區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在限購方面,細則指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臺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辦發〔2013〕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并應嚴格把關。與此同時,需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首次對廣州和深圳兩大一線城市實施限購、限價的“雙限”政策。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接受《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國五條”中要求對部分房價上漲過快的重點城市實施價格限制,而此次廣州、深圳的限價相當于落實了政策的要求。可預見的是,近期漲幅較快的北京和上海也有可能延續廣州和深圳的“雙限”政策。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70大中城市數據顯示,北上廣深領漲全國,1月深圳上漲2.2%,北京上漲2.1%,廣州上漲2%,而2月漲幅更甚,北京、廣州上漲幅度高達3.1%,上海上漲2.3%,深圳與上月持平,上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