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對《經濟參考報》記者指出,由于此前對于房價控制目標都是包含保障性住房項目,地方對房價控制可操作性大,但是此次細則中指出房價需摒除保障性住房,這對于地方來說,摒除保障房將大大增加調控難度,也將對市場產生更大的影響。
此外,在供應方面,細則提出,地級以上城市(含順德區)需于3月底前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與此同時,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細則同時明確表示,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并于2013年底前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含順德區)按要求完成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并按統一標準實施改造升級。
顧云昌指出,廣東首次提出信息聯網時間表,為全國聯網打造基礎,并會加快以住房信息聯網為技術基礎的房地產持有環節征稅工作的進度。但此次細則仍待完善,例如公眾所最為關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稅等問題,廣東省政府僅是以“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一筆帶過。
“總體來說,廣東版細則不細,可操作性并不強。”顧云昌指出,由于國家沒有出臺對于個稅征收方案以及信貸等各項措施實施細則,因此地方出臺細則并未涉及這些焦點問題,從而進一步加大了下級政府的執行難度。
顧云昌指出,在其他各省細則設定過程中,應更具有操作性,另外,在政策決定后不要形成空檔期,以免造成市場不穩定或部分人鉆空子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