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用假身份證登記結婚,然后跑了;老公欲哭無淚去離婚,民政局卻不受理
不離婚就無法再婚,一拖就是5年
“請判我離婚”——
四位有名無實的丈夫怒告臨海民政局
結婚三天,老婆跑了。想申請離婚,卻發現“老婆”登記時用的是假身份證,民政局不受理。浙江臨海市尤溪鎮的村民小張從此走上了漫漫離婚路。
為了恢復自由身,前幾天,小張和其他3名有類似遭遇的當事人,將當地民政部門告上法庭。
通過協商,民政部門撤銷了這四起婚姻登記。此時,小張已經度過了5年的“婚姻”生活。而另一位倒霉的“丈夫”,已經“結婚”17年了。
緣起——結婚三天,老婆跑了
2008年,小張31歲,沒結婚,沒對象。
有村民熱心,給他介紹了一個貴州姑娘黃慧。不到一星期時間,兩人就決定結婚。
小張家拿出1.5萬元的禮金,送到了黃慧的舅舅手中。兩人在臨海登了記。
結婚第三天,小張帶老婆進城玩。小張走前面,黃慧走后面。幾分鐘后一回頭,黃慧沒了。
等了差不多一個月,老婆沒回來,舅舅的電話始終打不通,小張不得不承認,他碰上了騙婚。
懊惱了兩個月后,情傷未愈的小張振作精神,準備先到民政局辦離婚,再繼續找對象。
一場離婚攻堅戰,自此拉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