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更可行?
民政部門:結合法律精神出臺相應措施
有人說,不常常探望老人屬違法操作性不強,難以執行。廣州友好老年公寓的常務院長張慧清卻認為“既對也不對”,“關鍵是你有沒有具體落實的辦法和措施。”
張慧清介紹,早在2006年,廣州友好老年公寓就推出了《親情協議》提醒子女及時盡孝。老人入住時,要求子女承諾“每月至少探望一次,每周至少電話慰問一次”,如子女不常探望父母將被列入“不愛爸媽黑名單”,不斷收到院方以短信、電話、電郵等方式發出的“快來看老人”溫馨提示。
張慧清說,簽訂親情協議后,樓區班長會視老人的身體和精神情況以及其子女的探視頻率,及時向子女發出“溫馨提示”。據統計,過往6年,院方與老人子女簽訂了3000多份《親情協議》,探視率達到98%。
陸小姐有一年被公司派駐外地工作,無法抽身回廣州探望父親,曾經進入友好老年公寓的“不愛爸媽黑名單”,不斷收到樓區班長的“溫馨提示”。她認為“《親情協議》對老人是安撫,對子女是提醒,是一個人性化的舉措”。
韓曉娟說:“我們能不能學習國外的經驗?例如經常探望老人的子女、與失能或高齡老人共同居住的子女能否給予某些稅費的減免,同時為看望父母而建立專門的帶薪休假制度等,保證法律制度更好地實施和落實。”
內蒙古一些養老院為配合法律實施,也采取了一些相應措施,督促兒女常來探望老人:呼和浩特穆斯林老年公寓將原本可以每半年或一年一付的養老費改為盡量每月一付,督促兒女交納費用時可以多看老人一次;巴彥淖爾市康泰老人樂園從“七一”開始,在節假日組織老人聯歡,邀請子女和老人共同表演文藝節目,促進子女與老人多溝通……
南京市棲霞區民政局福利科科長郁燕平介紹,對于那些拒不看望老人的,政府部門目前還沒有實質性的措施來約束,更沒有把他們列入黑名單。“會結合法律精神,對這些子女出臺相應的約束措施。”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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