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江與涉嫌輪奸案的兒子李某(資料圖)
7月19日,媒體曝出李某某案新進展,稱當天海淀法院提審李某某,李某某自稱該案屬賣淫嫖娼,其父親李雙江還公布手機短信指受害人楊女士敲詐勒索50萬元。7月19日晚,李家新聘家庭法律顧問蘭和表示,李某某一家從未向該媒體以及其他任何媒體提供過有關短信等證據。原告楊女士律師表示,楊女士不是陪酒女,其不了解酒吧有工作人員發短信索要50萬元之事。
最新報道:網媒報道李某某稱該案件屬賣淫嫖娼
據某門戶網站報道,7月19日,海淀法院提審了李某某,作為監護人的夢鴿現身法院。報道中稱,李某某稱該案應屬賣淫嫖娼,其父親李雙江還公布了酒吧人員發送的手機短信,并指受害人楊女士敲詐勒索50萬元。
該報道稱,在李某某案件曝光前,李雙江曾接到勒索電話,對方索要50萬,并稱將向媒體曝光。報道同時公布了據稱為李雙江接收到的手機短信截屏畫面。短信顯示為今年2月19日(李某某涉嫌輪奸案發兩天后,受害人楊女士向警方報案的日子)上午11點02分發出,號碼為“1520102****”,短信中稱:“李天一為首的輪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嚴重也很惡劣!我們本著對所有人負責的態度最后跟你聯系一次,請你速回電話。否則我們不會拖過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關媒體等。”
報道中稱,李某某表示,案發前,該號碼曾多次和他聯系,是酒吧“張經理”的,還說事發后女方的家長來了,希望李某某等5人每人賠10萬元,一共50萬元,否則就告上法庭,并通知相關媒體。
同時,李某某認為兩者是賣淫嫖娼關系,并稱楊女士曾向自己稱是陪酒女,并稱是因家里“弟弟有病,父母身體不好,這個來錢快”。李某某還表示,事后曾給楊女士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系,并不存在輪奸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