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文軍被帶入法庭后,與第一次庭審時相比,顯得鎮(zhèn)定多了。攝/記者 洪煜
壓垮白河大橋司機:判太重
一審因交通肇事罪被判4年 賠償1556萬大橋損失
上午二審開庭 被告人稱責(zé)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擔(dān)
法制晚報訊(記者王曉飛 洪雪) “家里種了幾畝地,年收成就幾千塊錢,家里還有老人得了重病,這1500萬元的連帶賠償,我們得還上幾百年。”對于駕駛大貨車超載110余噸行駛至懷柔區(qū)白河橋上時,突然遭遇橋面垮塌的張文軍來說,今天是二審開庭的日子。
此前一審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文軍有期徒刑4年,并承擔(dān)連帶賠償責(zé)任,賠償懷柔公路局1500余萬元的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