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推薦去酒吧打工
今年6月中旬,侯舒雯通一個當地的留學生論壇了解到華人酒吧的工資待遇十分可觀,基本在每月2500英鎊至3500英鎊不等。但英國當局規定,留學未滿一年且與所學專業無關的職位是不允許留學生打工的。
猶豫不決的侯舒雯將此事告訴了在當地酒吧認識的一位華人朋友,對方表示在酒吧做服務生的確可以掙夠學費并能為她介紹熟人時,侯舒雯便下定決心賭一把。
“她就在離步行街不遠的地方給我找了一家華人酒吧,一個月2500英鎊,只做服務生,每天晚上8點上班,凌晨5點下班。”
打工被查,面臨遣返回國
但就在8月底的一天晚上,侯舒雯忽然看見一位喝醉酒的客人與另一桌華人發生了口角。“他們沒說幾句就打了起來。”由于被當時的場面嚇到,她沒有多想,拿起電話就報了警。
但就在警方檢查每個人的證件時,她忽然想起自己屬于非法打工。“沒辦法我只能把學生證和護照給他們看。”開學不久,侯舒雯就因為違反留學生勞務的有關規定,接到移民局的談話通知。
現在侯舒雯和移民官已做完談話近兩周,她并沒有接到遣返回國的通知,但依舊不放心。“聽說通知會在一個月內出來,希望他們能念在我初犯放我一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