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于10月1日正式實施,“十一”黃金周正是對新法實施的一次檢驗。然而,黃金周期間,景區“爆棚”、游客“滯留”、游客被強制消費甚至被辱罵等不和諧事件讓新法遭遇尷尬,是新法威懾力不夠還是執法力度不嚴?
新法實施遭遇旅游亂象
10月2日,四川九寨溝景區入園人數超載,上下山通道陷入癱瘓,4000余游客滯留在山上;黃金周期間,云南香格里拉景區出現強制消費,隨后,游客到迪慶藏族自治州旅游局投訴,卻遭到執法人員辱罵……
自從今年4月通過旅游法,這部法律承載了旅游行業太多的良好期盼,人們一直希望能夠通過這部法律來終結種種旅游亂象。然而,事實證明,旅游法實施的第一個黃金周依然暴露出很多問題。
盡管九寨溝管理局等部門隨后就游客滯留問題正式道歉,并承諾對購買2日進園區門票的游客全額退款;迪慶藏族自治州決定對“香格里拉旅游亂象”中所涉及旅行社處以1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1個月,將相應執法人員調離迪慶藏族自治州旅游執法支隊,涉事導游吊銷相應證件,但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仍有不滿意的聲音,認為這樣的處理結果不足以彰顯新法的威懾力。不少人質疑:“十一”黃金周暴露出旅游亂象問題根深蒂固,根治旅游亂象豈能僅僅一罰了之?
新法考驗政府執法力度
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表示,雖然這次國慶黃金周有一些旅游亂象,但旅游市場總體還是比較平穩,跟往年比較,旅游法的威懾力還是起作用的。他說,旅游亂象由來已久,應理性看待旅游法效力和黃金周效果的關系。
三亞市旅游協會執行會長陳國江也認為,新法實施后的第一個黃金周,大眾對旅游環境和旅游市場的規范都非常關注,這恰恰是旅游法在起作用。
有法律人士指出,在旅游法出臺之前,旅行社條例、產品質量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早就對于零負團費、強迫購物、銷售假冒偽劣旅游產品、景區隨意漲價等行為作出了明確的治理規定,但由于有關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頑疾難以治愈。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旅游法“千呼萬喚始出來”,但旅游法能否起效還要看法律是否能執行到位,是否對違法行為做到“零容忍”。
散客時代面臨新考驗
很多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盡管旅游法在實施前有諸多解讀,但是旅游行業對旅游法實施后的變化仍然始料未及,特別是對散客時代的來臨重視不夠。海南省旅游發展研究會會長王健生表示,這個黃金周,傳統的觀光團隊游客大大減少,而散客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井噴,這反映出旅游法實施推動著中國旅游發生質的變化。
王健生說:“在傳統觀光游時代,旅行社和導游對游客提供的是保姆式服務,但當散客時代來臨,該怎樣提供相應的服務和管理,這些都是面臨的新問題。”王健生建議,各地政府應盡快出臺國民旅游休閑綱要的實施方案,政府和企業要轉變觀念,把思路和行動統一到國民休閑旅游上來,在以旅游法依法治旅的環境下,旅游亂象問題將迎刃而解。據新華社
罵游客“滾蛋”者自己先滾蛋
迪慶州旅游質監所所長李某被撤并調離崗位
記者從云南省以及迪慶藏族自治州相關部門獲悉,省、州工作組對于媒體曝光的“香格里拉旅游怪象”進一步作出處理,其中包括撤銷罵游客“滾蛋”的迪慶州旅游質監所所長、旅游執法支隊負責人李某的職務,并將其調離執法工作崗位。
據了解,10月6日,媒體曝光了《香格里拉旅游“怪象”:不交錢就趕下車》,稱由于拒付強制性消費,有游客在從麗江至迪慶途中被趕下車。隨后,游客在云南迪慶州旅游局投訴時,旅游執法人員言語粗暴,迪慶州旅游質監所所長李某以“滾蛋”字眼辱罵游客。
針對此事,云南省、迪慶州6日成立工作組調查違規導游、違規旅行社和被曝光的相關旅游執法人員,當天公布了初步處理結果,兩名涉事導游被吊銷導游資格,對涉事旅行社處以1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一個月處罰,對被曝光的旅游執法人員給予免職調離并將嚴肅處理。該初步處理結果公布后引發質疑。
據了解,云南省、迪慶州相關部門作出的進一步處理結果為,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對導游張某給予吊銷迪慶州導游人員上崗從業資格證書、吊銷迪慶州導游上崗證,導游段某某給予吊銷導游證的處罰。根據《旅行社條例》,對涉事旅行社處以10萬元罰款,并停業整頓一個月;撤銷迪慶州旅游質監所所長、旅游執法支隊負責人李某職務,并將其調離執法工作崗位。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