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祺偉其
事
名為輿論監督 實為敲詐勒索
2013年4月,格祺偉根據湖南某報社駐衡陽記者站記者匡某提供的線索,在“現代消費網”上發布題為“貧困縣違規承包工程欠巨債賤賣土地給開發商抵債”的失實帖文,稱祁東縣人民政府未經合法手續,將一塊土地低價賣給衡陽某建筑公司。帖文發布后,格祺偉打電話給該建筑公司老板彭某,謊稱自己是湖南某報社駐衡陽記者站記者,要求彭某企業出12萬元錢在湖南某報社做廣告“擺平”此事,否則繼續爆料。迫于壓力,彭某懷著“花錢消災”的心理,向格祺偉支付6萬元人民幣“廣告宣傳費”,但最終根本沒有做廣告。
2011年,衡陽某企業集團與一房地產公司在一塊土地上存在經濟糾紛,該企業負責人慕名找到格祺偉,請其幫忙炒作此事。格在沒有調查核實的情況下,故意歪曲事實、混淆是非,并以涉事雙方分別為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身份作為“炒點”,在網上連續散布“全國人大代表維權難”等多條內容聳人聽聞的信息,施壓當地政府和房地產商,給該房地產公司聲譽造成極大影響。在此過程中,格祺偉分三次從委托企業負責人處索要到“運作費”人民幣20萬元。
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格祺偉還涉嫌伙同犯罪嫌疑人張桓瑞等人組成敲詐勒索犯罪團伙,在網上發布或幫助刪帖為要挾實施敲詐。目前警方已查實該團伙實施敲詐勒索案件16起。
敲詐勒索形成固定“套路”
據辦案民警介紹,格祺偉實施敲詐勒索行為已形成了固定“套路”:在網上看到或通過爆料人得到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后,直接打電話或發短信給當事方,告知他所掌握的“事實”,要求對方主動聯系他,并明確告訴對方自己做過很多有影響力的“報道”,如果此事由他“報道”出去,后果會很嚴重。當事方迫于壓力聯系格祺偉后,格祺偉就會主動提出花錢擺平此事。如果當事方不理會,他便撰寫帖文在網上大肆散布,再以幫助“刪帖”為名索要錢財。為掩人耳目,格祺偉還經常要求當事方到指定媒體做“宣傳廣告”,他從中提成,獲取非法所得。
此外,為增加其名氣、擴大影響力,便于進一步斂財,格祺偉多次在網上發布內容嚴重失實帖文、散布虛假信息,造謠惑眾、無端生事。如蓄意制造傳播衡陽市石鼓區政府請200余名黑社會強拆民居、長沙湘雅醫院出動80余名保安對死者家屬圍毆、湖南衡東交警打人遭千人圍堵掀翻警車、祁東一中校長暴毆學生等謠言,故意煽動群眾的不滿情緒,嚴重詆毀了當地黨委政府形象,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當地稱霸一方 企業高管“談格色變”
格祺偉在當地橫行無忌、稱霸一方,宣稱“誰都要給我格祺偉面子,不然就搞一搞他”,許多黨政機關干部、企業高管、社會知名人士以及普通群眾都深受其害,一些干部群眾甚至“談格色變”。其曾多次在數人在場的情況下毫不避諱地索取、收受敲詐的錢款,經常以掌握負面信息為由威脅、“綁架”少數黨政部門負責人為其打招呼、批條子,謀求更大非法經濟利益,甚至還試圖插手黨政機關人事調整、項目審批等。格祺偉落網后,在衡陽當地引起極大反響,干部群眾紛紛打電話、發短信相告,連稱大快人心,贊揚公安機關為老百姓“除了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