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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叫車
這事究竟該不該禁
叫車軟件頻遭質疑,其中很大一個原因是叫車軟件中存在“加價”這一功能。而各地的政策監(jiān)管上無論是整合還是叫停,對于這一點都是沒商量。那么它究竟該不該禁?
浙江元祐律師事務所倪智敏律師說,打的其實就是乘客與出租車之間形成一個運輸合同關系。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訂立雙方只要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當事人雙方可以自由確定合同的內(nèi)容,當然也包括價格在內(nèi)。但前提是不能違反強制性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屬于地方法規(guī),在浙江省范圍內(nèi)應適用該條例。
因此,省內(nèi)出租車對該強制性規(guī)定應予遵守,即:客運出租汽車駕駛人員收取運費不得超過計價器明示金額以及經(jīng)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可收取的其他費用。也就是說加價的這部分錢進入司機的口袋是違反此條例的。
倪智敏認為,如果因該軟件提供的服務能讓乘客叫車便利的話,則起到了一個相當于中介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軟件的開發(fā)者和服務商向乘客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或通過的哥代收的話就應該是屬于合法的。這與運輸費的性質不同。
杭州市運管局出租車處的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打車軟件的“加價”功能沒有經(jīng)過物價審核,容易引發(fā)司機挑客,影響出租車營運市場秩序。“到目前為止,杭州運管部門還沒有接到過因為加價所導致的糾紛投訴。但乘客如果碰到類似糾紛,可以撥打96520進行投訴。”
管理打車這碼事
有這些他山之石
●北京:7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出租汽車手機電召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并正式實施。《細則》提到,目前成熟的打車軟件可通過備案方式“轉正”成為官方打車軟件,并且可按照電召標準收費,即時打車收5元,提前4小時打車收6元。另外,官方打車軟件不得嵌入商業(yè)廣告,也不許加價。
●上海:上海收編了打車軟件,每個手機叫車軟件都要綁定一個出租車企業(yè)的電調平臺,乘客用手機叫車,也將按照物價部門的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電調費(用打車軟件叫車須支付4元的電調費)不得額外加價。此外,的哥專注電話搶單的現(xiàn)象也被叫停。
●美國:紐約的Zab—Cab打車軟件最出彩的是,它嚴格遵守紐約市的交通法規(guī)——司機在行駛時禁止使用手機,只要出租車處于行駛狀態(tài),該軟件就會把手機屏幕變成灰色而無從查看,車一停,司機就能精確地看到附近訂單請求的所在位置。
●新加坡:打車軟件由當?shù)刈畲蟮某鲎廛嚬狙邪l(fā),司機確定接受訂單后,車載頂燈會顯示“預定”,即在到達預定地點之前是不會接受路人揚招,同時,打車軟件在一段時間內(nèi)也不會顯示新的訂單信息。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