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就重污染期間臨時交通管理、機動車排污控制等發布工作方案
北京提高機動車使用成本 遵循“排污者付費”原
北京市將按照國家關于“按照優質優價和排污者付費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機動車使用成本的經濟政策。同時規劃低排放區,研究制定低排放區交通擁堵費征收政策和智能化車輛電子收費識別系統等配套政策。
昨日,北京市政府發布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當發布紅色預警時,每天零時至24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
同時公布的還有《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對本市使用機動車的若干政策進一步明確。
另據了解,本市相關部門已開始研究不同預警的標示及不同預警啟動時的播報強度等標準,很快將向社會發布。
58項措施控制機動車排污 明確“排污者付費”原則
昨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共有58項措施,明確提出研究制定規劃低排放區并通過智能車輛電子收費系統征收交通擁堵費。同時,本市分區域分時段的限行政策將進一步完善,外埠車輛限行范圍和時間將加長,搖號政策預計將進一步收緊。
《方案》的具體內容基本與此前公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的通知》一致。《方案》明確提出,北京市將按照國家關于“按照優質優價和排污者付費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機動車使用成本的經濟政策。同時規劃低排放區,研究制定低排放區交通擁堵費征收政策和智能化車輛電子收費識別系統等配套政策。另外,北京還將完善本市車輛分區域、分時段限行政策,并進一步減少外埠進京車輛,擴大外埠車輛限行范圍和時間,同時提升進入本市的外埠車輛排放標準。到2017年,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必須控制在600萬輛以內,搖號政策預計會進一步收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