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評
本報評論員 樊大彧
醫患雙方的任何一方若有偏離底線的行為,都將破壞醫患關系,危害公眾醫療環境,這樣的行為必須被法律嚴懲。
針對傷醫殺醫事件頻發,以及上周深圳一名導診護士因阻止患者插隊而遭毆打事件,深圳市人大近日專門召開座談會。深圳計劃在國內率先針對“解決醫患矛盾”立法,法規爭取明年出臺。該市一位人大代表表示,“要像治理酒駕醉駕那樣去治理醫鬧”,對于暴力傷醫、醫鬧問題,須采取零容忍態度。
當暴力傷醫和醫鬧事件發生后,作為受眾,普遍存在這樣一種反應模式:首先是因氣憤而拍案而起,然后開始分析極端事件背后的客觀原因;一番分析之后,存在于我國醫療體制中各種深層次的問題,不斷地涌上心頭——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醫保制度不完善、醫患缺乏互信、醫療糾紛第三方處理機制缺失等等。然而,原本的焦點在深刻思考中不斷變得模糊,本來應該從速解決的問題,在拖拖拉拉之中成為尾大不掉的老大難。
為“解決醫患矛盾”立法,以立法形式解決目前醫療體制中的突出“癥狀”,深圳市立法機關的治理思路,應該給予肯定。
也許是中國式標本兼治的理性思維,對我們的影響過于根深蒂固。面對復雜的醫患關系,一句“患者和醫生都是現行醫療體制的受害者”,泄了多少嚴懲兇手的義氣。再一句“緩解醫患關系的出路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這樣的理性思考,又讓多少有力的拳頭最終落在棉花堆中。
深圳市人大代表所說“像治理酒駕醉駕那樣去治理醫鬧”,聽起來十分鏗鏘,在實踐中是否可行?乍一聽,感覺這位人大代表似乎有將復雜問題簡單化的傾向。開車不該飲酒以及酒駕的危害,其中道理顯而易見,于是“醉駕入刑”立法得到公眾一致擁護。然而,實施暴力的患者以及醫鬧者,有的久病難愈,有的為治病背上沉重負擔,還有些人是受“心魔”驅使……面對這樣復雜的群體,尤其是其中違法情節較為輕微的患者,對他們采取嚴格、強制的法律措施,是否有悖情理,是否能夠得到公眾的一致認可,確實存疑。
但從這位人大代表的建言中,我們卻可以得到有益的啟示。開車不飲酒是駕駛員必須遵守的底線,偏離底線的行為將嚴重威脅公眾安全,因此必須嚴懲。酒駕入刑效果很好,這個好的示范向我們展示了底線管理的效力?;诘拙€思維的底線管理,是公共管理中的重要方式。一個有效的底線管理,明確了突破底線的后果、守住底線的措施,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減少負面影響并促進社會發展。
在以立法解決醫患矛盾之前,我們必須明白,立法的效用何在?立法就是為醫患矛盾的雙方設置各自明確的底線。遵守醫院秩序、配合醫護治療,是每一位患者的底線;不拿回扣、不取紅包,謹記“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則是醫者的底線。醫患雙方的任何一方若有偏離底線的行為,都將破壞醫患關系,危害公眾醫療環境,這樣的行為必須被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