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認為,交了錢,對方一定能讓她放心
因為此前沒有跑過貨運,劉溫麗說,她一直在學習,學習這一行各種的“明規則”與“潛規則”。
但她沒想到,除了日常運輸中的油費、路費,各個部門的各類罰款占了很大一塊。
劉溫麗統計,從4月開始跑運輸到現在,各類罰款粗略算下來將近20萬元。由于很多罰款的票據已經找不到,很難證明劉溫麗的說法。
王金伍認為,這么多罰款不足為奇,你遵守了公路法,違反了交通安全法,你尊重交通安全法,你不一定遵守道路運輸條例,你遵守道路運輸條例,你不一定遵守城市道路條例,所以只要多個部門管理,貨車司機早晚都是違法。
但“新人”劉溫麗并不清楚這些,她只知道跑一趟活兒,司機和油費是一定的,因此,多拉一點貨就能多掙一點錢,貸款也能早日還清,生活的壓力也不會那么大。
有人告訴劉溫麗,只要每月向永城當地的運政和路政執法部門事先繳納一定的超限罰款,在檢查的時候,這些部門的人就能給她放行。
這種費用分為年票和月票兩種。劉溫麗說,年票是向當地運政執法部門繳納,一年繳一次,每輛車每年交3000元。繳款之后就可以超載行駛,一年之內不用再交罰款;月票是向當地路政執法部門繳納的費用,每月3000元,也是針對超載的,但有效期只有一個月。
劉溫麗的丈夫按照別人的“提醒”,今年10月29日繳納了這兩種錢。
對于年票和月票一事,《華商報》記者先后從4名出租車司機和3名貨車司機那里均得到“有這事”的答復。
但河南永城市交通局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否認有月票一說,并表示,國家三令五申規定,禁止給超載車主辦理月票。
但劉溫麗說,既然她交了錢,上面還蓋有公章,她認為,即使超載了,遇上檢查,對方一定能讓她放心。“有幾次就是這樣,讓我們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