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中,有院士表示,上世紀90年代后的很長一段時間,一稿多投、中英文論文并行的做法為學界所默認,直到因其不合國際規范才逐漸取消。“如果以現在標準來衡量,當時不規范的學術行為不在少數,回過頭去追究會有很多問題。”中科院院士、同濟大學教授、海洋地質學家汪品先說。
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主任周魯衛表示,對王正敏作出“學術不規范”的認定,確實考慮了當時的學術環境。他同時認為,如何面對和處理 “歷史遺留問題”,確實需要學界充分重視、認真探討并形成共識,才能正本清源、行之有度。
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顧駿表示,面對“歷史遺留問題”,學術界不可有保守心態,不能因不肯正視而以為無。
院士制度改革,從何入手?
作為當年王正敏增選院士時的推薦人,劉新垣、姚開泰近日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自己審查不嚴,應對當時過失承擔責任”。但其提及的“沒細看學術材料”、“過分相信了復旦大學”、“短時間內無法核查學歷和著作”等理由,是否站得住腳?
有網民稱,權威推薦是院士評選的重要程序之一,這些輕飄飄的理由,與推薦人本應持有的嚴謹作風和學術地位相比,是否反映了當初這些知名院士本身對院士評審的輕慢和隨意?如今避之不及地“一推了之”,是否就可以完全推卸舉薦失當的責任?這難免令人生疑:本應無比嚴肅的院士評選,何以如此鬧劇般荒唐?
據了解,除了院士推薦,目前院士遴選機制中還有科研機構提名、同行評議、投票、公示等多個環節。這些環節是否也同樣存在“走過場”的現象,讓至少是有瑕疵的候選人可以“一路通關”?
有學者表示,如果王正敏最終被確認學術造假,王正敏本人及院士推薦人均應承擔責任;如事實并非如此,也要及時公布真相。但當前院士遴選制度的漏洞更需填補。“院士的產生過程,應該做到公開透明,要繼續加強公示監督機制,材料向社會公開后,對院士推薦人、推薦機構等都是一種約束。”華東師范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唐安國表示。
不可否認,近年來,一些占有行政資源的官員出現在院士候選人名單中,有些地方和單位甚至制定并實施“院士工程”,組織強大的“公關團隊”等,院士評選日益受到學術以外因素的影響。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相關人士認為,不妨將此次事件視作改革的一個契機,從廓清事實真相,反思制度漏洞開始。
文/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吳振東 王琳琳 吳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