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再次公開曝光10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典型案例,以震懾犯罪分子,維護勞動者工資報酬權益。
10起典型案例如下:
“包工頭”徐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2年12月27日,張某亮等農民工到遼寧省鞍山海城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反映海城市新東方首府A區水電工程“包工頭”徐勇拖欠73名農民工工資119.5萬元。監察大隊當即立即調查。經查,投訴人的投訴事項屬實。監察大隊依法對徐勇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但徐勇逾期拒不改正,且對工程建設單位先行支付徐勇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款項占為己有,攜款逃匿。
2013年1月28日,海城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將徐勇列為網上逃犯展開抓捕。徐勇歸案后,仍拒不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經市人民法院審理,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徐勇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承包人侯維金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2年12月19日,李某等42名工人到遼寧省鞍山海城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反映海城市八里鎮滑石礦二采區承包人侯維金拖欠工資。監察大隊當即立案調查,經查,侯維金招用李輝等42名工人于2012年5月至11月17日在該采區工作,工作期間累計拖欠工人工資共計36萬元,且其拒不配合調查并逃匿。監察大隊依法對侯維金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但其逾期仍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
2013年2月7日,海城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后,將侯維金列為網上逃犯,實施網上抓捕。3月21日,侯維金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隨后其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資。經市人民法院審理,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侯維金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