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3年1月,安徽省合肥華星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承建的蚌埠市南山酈都10#、14#樓工程項目農民工向蚌埠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經查,在工程建設方已按合同約定支付華興公司工程款的情況下,該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姜家彪仍以業主工程款不到位等理由拖欠150多名農民工工資560余萬元。2月1日,蚌埠市人社局依法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限期核實并支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案件處理期間,蚌埠市人社局、住建委和公安局多次約談姜家彪,但姜家彪逾期未改。
蚌埠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于2013年2月4日將姜家彪刑事拘留。10月29日,經蚌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姜家彪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0萬元。
環志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3年1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勞動監察支隊接到王某等人投訴,反映合肥環志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的滁州市中都大道水穩施工項目負責人武有志拖欠7名農民工工資20余萬元,不知去蹤。監察支隊當即展開調查。經查,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期間,武有志將結算的300多萬工程款全部挪作其它投資,后因經營不善,未能取得預期收益,于2012年3月逃離滁州,惡意拖欠王某等7名農民工工資20.8萬元。2013年2月1日,滁州市人社局依法向環志公司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并派人前往武有志戶籍地及經常居住地留置公示送達法律文書。經責令限期支付后,武有志仍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
滁州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滁州市公安局。2013年3月8日,武有志被抓捕歸案。7月10日,經南譙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武有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包工頭”曹小兵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2年10月12日,數名農民工到福建省連江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反映連江縣“浦口—曉澳”、“坑園—可門港”兩條110KV線路勞務工程“包工頭”曹小兵拖欠工資。監察大隊迅速立案調查,經查,2012年5月至9月底,曹小兵雇傭30余名農民工在該工程施工,每月只向農民工支付基本生活費。工程完工后,曹小兵與工程發包方按約定結算工程款后,未支付30余名農民工工資33萬余元,且在其承諾支付工資日即10月12日失蹤,下落不明。監察大隊以發短信、打電話、發函等形式多次聯系曹小兵,并依法對曹小兵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其限期支付農民工工資,但曹小兵始終逃匿拒不支付。
連江縣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于2012年12月22日將曹小兵抓獲歸案,曹小兵對逃匿拒不支付30名農民工工資的事實供認不諱。2013年5月6日,連江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曹小兵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