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英,身后是她雇來看護林地的工人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肖翊 攝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王山山北京報道
環境具有公共性,環評這件事不僅僅是項目建設單位與環評機構之間“我花錢你提供服務”的關系,只有在公眾參與、信息公開、競爭公平的前提下,環評才會真的有效。
《環評法》規定,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該在環評報告報批前,以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但實際操作卻走了樣。
百姓有環評參與權
環保志愿者黃偉(化名)生活在西北某市,近幾年,他的家鄉出現了好幾座從東南沿海搬遷過去的鋼鐵廠、水泥廠。他和同伴翻閱政策和文件之后確定其中三家工廠嚴重違規,環評手續要么無跡可尋,要么語焉不詳。
2013年5月,讓黃偉高興的是,其中一家鋼鐵企業要舉行環境影響評價專家論證會了。他冒充服務人員進了會場,在簽到處,他瞄到了專家簽到表,每個名字后面都有個數字,3000或者5000,專家來了要簽字領資料,黃偉看見資料中有一個鼓鼓的信封,他猜測那是鈔票。
聽完論證會黃偉郁悶了:那些連他這個現學現賣的人都知道是違規的污染物排放,被專家們討論了一番都變成可以解決好的事情了。作為一名“公眾”,他感到自己被愚弄了。
另外一個故事發生在東北,齊齊哈爾市榆樹屯村近千畝土地因為當地一家化工企業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排放導致嚴重污染、糧食絕產,村民幾番周折終于看到了企業的環評報告書,從格式上看,沒有發現問題,但在“公眾參與”部分,村民的名字基本對不上號。而且,其中一個30萬噸燒堿項目征求的不是項目所在地村民的意見,問的是企業員工和政府工作人員的意見。
有人認為,環評是一項技術含量很高的工作,普通公眾很難參與。
對此,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副總工程師任景明認為,完全不用擔心這一點:
“普通人不懂環評中的專業知識和技術也沒關系,老百姓如果較真,關心自己的環境利益,可以請專家、請律師、請一些專業機構做咨詢,出謀劃策,把問題講到點子上。很多時候,專家就在群眾中,有些建設項目環評的公眾參與環節老是過不了,就是因為有專家發表意見。過去任何一件大的環境事件,包括垃圾焚燒等,其實背后都是有專業人士力量在支撐。”
不過,任景明也指出,有一些人不講法律法規,不講技術,就是一個“不同意”,這種情況是“過度參與”,將來也需要規范,以避免一鬧就停,不然對政府的公信力也有很大的影響,也影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