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起違法違紀案件已辦結
“一把手”職務腐敗問題仍突出
審計署24日公布了《審計署移送至2013年6月已辦結38起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公告。其中包括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原局長黃登科受賄案、建銀國際(中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傳斌內幕交易案、北京市大興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學元受賄案等。案件中發現,“一把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參與作案的職務腐敗問題較為突出。
據介紹,對移送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的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審計署通常定期跟蹤以了解其辦理情況。
審計署2009年在審計中發現,2005年至2008年,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管理局利用審批航線、調整航班時刻等職權,通過簽訂或議定虛假包機協議、宣傳促銷協議、培訓協議,為有關公司在增加航班,調整航班時刻等方面提供幫助并索取、收受好處費1700多萬元。2009年9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0年12月,河北省故城縣人民法院以單位受賄罪、受賄罪判處黃登科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對同案其他2名責任人也分別作出刑事處罰。
審計署2011年在審計中發現,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張傳斌在策劃廈門翔鷺石化公司借殼上市方案過程中,涉嫌利用知悉的內幕信息,通過出讓股權收益權向內部人員輸送巨額利益。2011年9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2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張傳斌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審計署2011年在審計中發現,2004年至2011年,李學元在擔任大興區建委主任期間,涉嫌利用職權為企業承攬拆遷業務等提供便利。2011年9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學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專家指出,這種利用公權謀取私利、侵蝕公共資源的職務腐敗問題值得警惕。
審計署揭“家丑”
自曝問題金額2000多萬元
審計署24日公布了本部門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檢查結果。檢查發現,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46.8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問題金額1957.43萬元。
為健全審計署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外部監督機制,審計署商監察部同意,委托駐署監察局牽頭,由中央統戰部推薦、審計署聘任的特約審計員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檢查組,于2013年3月至4月對審計署2012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了審計署本級及所屬京津冀特派辦、沈陽特派辦和國外援貸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等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檢查。
檢查結果表明,審計署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相關財經法規的規定,財務管理和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
但檢查也發現,2012年,審計署本級“計算機及網絡運行維護費”和“審計署派出審計局設備更新購置經費”項目支出360.96萬元未編報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署本級“辦公樓安防系統改造”項目編制政府采購預算21.6萬元,當年未能執行;署本級在軟件開發尚未完成、有關產品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情況下,向軟件開發公司全額支付了合同款131.27萬元,其中提前支付64.31萬元。
檢查還發現,由于現行財政預算撥款未能對執行屬地化政策的審計署派駐地方機構的職工醫療保險費、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等人員經費給予保障,為彌補經費支出缺口,所屬京津冀辦和沈陽辦用公用經費支付了上述人員經費支出。
對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及相關單位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審計署辦公廳及相關部門已采取措施,著力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質量與水平;對所屬單位存在的有關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盡快整改到位,并著手建立健全財務工作考核機制,以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