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加強技術指導和物資資金支持。各地區要強化抗旱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水利、農業技術人員深入抗旱一線,幫助群眾落實抗旱田管措施,及時改種補種,積極開展生產自救。要充分發揮抗旱服務隊的作用,開展應急打井、拉水送水和流動擴澆等服務。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抗旱投入。要多方調集抗旱機具設備,努力滿足抗旱需求。
五、切實提高抗旱減災基礎能力。針對抗旱中暴露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地區特別是出現干旱常態化的地區,要把增強抗旱供水保障能力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以建設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工程、提高旱情監測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為重點,完善抗旱減災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和基本農田水利建設,從根本上增強抗御嚴重和特大干旱災害的能力。要引導農民積極參加農業保險,督促保險公司加強理賠服務,多途徑提高農業災害防范水平。
六、進一步強化統一指揮和協調配合。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組織有關部門解決抗旱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國家防總要加強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抗旱工作,及時調撥抗旱物資。發改、財政等部門要多渠道籌集抗旱資金;水利部門要加強水利工程的調度管理,努力增加抗旱水源;農業部門要保障農資供應,指導農民做好田間管理和絕收地塊的補種;民政部門要及時救助生活困難群眾,組織發放救災款物,落實各項救災應急措施;氣象部門要加強旱區天氣監測和預報,及時開展人工增雨;新聞媒體要把握宣傳導向,客觀報道災情,正確引導社會輿情,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密切與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聯系,充分發揮其抗旱突擊隊作用。
七、防止旱澇急轉,切實抓好防汛抗洪工作。當前全國正處在“七下八上”防汛主汛期,要在抓好抗旱工作的同時,繼續統籌抓好局地強降雨和臺風等災害防御。要早作打算,提前安排,做好防汛組織動員和檢查準備工作,加強雨水情監測預報和預警,備足搶險物料,強化山洪災害防御,保障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庫、重點防洪地區以及中小河流、小水庫等防洪薄弱環節的度汛安全。
請各有關地區將高溫干旱防御應對工作落實情況于8月7日前報國家防總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