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8日上午,集醫療保健、緊急救助、精神慰藉等五大功能的北新橋街道“智慧養老”項目啟動。京華時報記者朱嘉磊攝
明年開始,“以房養老”試點工作將啟動,具體措施有望于明年一季度出臺。昨天,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里獲悉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新建城區和居民區,養老服務設施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建設,老舊小區也要在限期內達標。對于養老機構利用率低等尷尬問題,今后,公辦養老機構將逐步轉為企業或民營,改制試點方案年內出臺。
建設
養老服務設施面積人均不得少于0.1㎡
《意見》提出,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同時,養老服務設施要與社區服務中心(服務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各類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設施都要向老年人開放。
據了解,新建小區均須按標準建養老服務設施,其實早有相關規定,但一直未被落實,一些小區建成的養老服務設施也沒有派上用場,被用于其他方面。
《意見》明確,今后,凡是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都要按上述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及交付使用。
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也要在限期內達到上述要求,可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這些養老服務設施建成后,不得挪作他用。
改制
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將轉為企業或民營
《意見》提出,將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把專門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成為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床位應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管理運營,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介紹,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該優先保障經濟困難、孤寡、失能、高齡等老人的服務需求,因此政府的投資主要是托底功能。今后,公辦養老機構將不再配置編制、資金等,轉制為企業或是民營。
據了解,目前全國有4萬多家養老機構,其中72%是公辦機構。“公辦養老機構負責托底,但并不意味著公辦就要公營。讓社會力量加入進來,使公辦養老機構更好地發揮作用。”詹成付說,新建的公辦機構也要交給民間來運營。
詹成付表示,民政部將在年底前制定試點的相關文件。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建養老設施因建設的成本高,民間力量很難負擔,所以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支持建設,但建成后,要交給民間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