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一方面要重點健全宏觀調控體系,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不斷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另一方面要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堅決做到“三個一律”,即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的企業投資項目,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要特別強調的是,政府職能轉變要注重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同步推進,權力要下去,標準要定好,監管要上來,增強政府治理能力,提高政府效能,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財稅體制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之一,這項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這些年,財稅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夠清晰、稅制結構不合理、預算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決定》提出,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采取掛鉤方式,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五)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城鄉二元結構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大的結構問題,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我國農業基礎仍然薄弱,城鄉之間在勞動力就業、居民收入、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水平等方面還存在明顯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同時也要看到,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和新型城鎮化是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和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稕Q定》強調,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包括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這些改革舉措,有利于加快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有利于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