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是繼上海浦東新區之后全國第二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第一個3年實施計劃告竣后,今年6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又啟動了第二個3年(2011—2013年)實施計劃,以之為龍頭,全力推進全市改革開放。
先行先試是國家給予濱海新區“含金量”最大的政策,新區將新3年實施計劃細化為“10大改革”,涉及行政、審批、土地、住房、衛生、金融、外經、城鄉、國企和非公經濟以及社會10個領域。
今年2月起,天津市向新區首批下放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和擴大新區行政審批權限事項110個,落實“新區事新區辦”。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主任、黨支部書記許春梅告訴記者,新區同時加速放權,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審批事項擴權給城區管委會,各管委會逐步將審批權限向街道行政服務中心下沉。
中心推行首席代表責任制,窗口現場審批100%。實行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幫辦、領辦、代辦機制,“保姆式”服務制度化、基層化。
據了解,濱海新區審批事項減至230個,減少比例46.7%,平均承諾辦結時限壓縮到6.15天,提速27%,是全市審批辦事效率最高的地區。
何為“先行先試”?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政策研究室主任張忠東認為,創國內第一才行,第二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