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導游“被打”事件引導游吐槽零負團費導致帶團猶如“賭博”
放任自流監管方式致導游生存狀態堪憂
調查動機
近日,湖南省張家界市發生了一起導游與游客糾紛事件,而事件的原因是雙方為行程中是否“進店”意見不一。導游緣何要帶游客“進店”,出現這種現象的根源究竟何在?目前,導游的生存狀態又如何?《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特別調查
“如果不在制度上進行規范,這種事情還會不斷發生!”
說起近日湖南張家界導游與游客因為進店而發生的糾紛事件,導游周明對日后的從業環境深感憂慮。
“導游要求游客進店無非就是想拿回扣,挨打不值得同情!”事件發生后,一些網友在網上發出了這樣的帖子。而導游們也紛紛在網上跟帖回應,大吐苦水:“我們付出了勞動,為什么就不能得到應有的回報和尊重呢?”
《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我國旅游業飛速發展的今天,導游這個表面光鮮的職業,正面臨著生存狀態堪憂的尷尬局面。相關部門對超低團費監管的缺失,旅行社業內惡意競爭的加劇,使處于旅游行業利益鏈末端的導游從業人員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不帶游客購物將倒貼費用
“每次接團之前,必須要先搞好預算。但也只能大概估算一下,并不一定準,主要還得靠運氣。”對于已經做了5年導游的周明來說,每次接團猶如“賭博”,行業內又稱“賭團”。而賭注則為游客是否能按計劃進購物店或參觀自費景點。
何謂“賭團”?周明解釋說,以長沙去鳳凰的兩日游為例,在長沙組團時,每名游客可能向組團旅行社繳納了168元的團費,但鳳凰地接社只能從組團社手中拿到每人90元左右的團費,這個費用甚至低于接團成本。而導游在接這個旅游團時,首先必須給地接旅行社填補每人70多元的虧空,這被稱為“導游押金”,業內又稱“人頭費”,這筆費用旅行社是不予退還的。同時,導游還要向旅行社繳納15元的委派單開單費。
也就是說,導游在接團之前,不僅沒有從旅行社手里拿到一分錢,反而要先自掏腰包繳納一定數額的“人頭費”,將旅行團“買”過來。然后“賭”游客是否會按要求進店購物或去自費景點。
“在我們行業內俗稱‘填坑’,每次接團之前,必須要測算這個‘坑’有多深。比如5米的‘坑’就是導游在接團之前給旅行社填補每人500元的費用。”周明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周明透露,導游想要彌補“人頭費”損失,并獲得一定的收入,就完全要依靠帶游客進購物場所賺取商家提供的“廣告宣傳費”,或帶游客進自費景點賺取門票差價。“因為一個團隊的消費能力不同,能從購物店拿到多少宣傳費也是未知數,因此行業內把這種接團模式稱之為‘賭團’,就像賭博一樣,導游能不能賺錢全靠運氣。”
“像記者、小孩或老人團隊,導游們一般都不愿意接。”周明解釋,導游不愿意接這些團隊,并不是對他們有歧視,而是這些團隊的“購買力”有限,從而關系到導游們的直接經濟利益。
“因為記者在外旅游都比較理性,不太喜歡購物。小孩子又沒有經濟能力,老人在外旅游只是想多看景點,也不喜歡購物。如果接這樣的團,導游不僅很難收回成本,有時還要倒貼費用。”周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