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藏的開局之年。兩會圍繞法治西藏建設作出新的部署,吹響了法治西藏的號角。
全面推進法治西藏建設,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西藏的實際行動,是推進西藏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確保西藏社會大局持續穩定、促進長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是保障改善民生、讓各族群眾過上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
堅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須維護法律尊嚴。要善于運用法律這個武器,統一思想、認識、行動,堅決依法打擊一切分裂祖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好國家的最高利益、社會的整體利益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堅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須堅守法律底線。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
堅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須不斷完善法律法規。要適應西藏不斷發展的客觀需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為實施依法治藏方略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堅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堅持用法治的思維和方法克服前進中的各種困難,著力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辦事,確保政府的各項行為都符合政策、于法有據。
堅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須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模式,使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真正進社區、進鄉村、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寺廟,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堅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堅持依法管理社會組織,堅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扎實推進社會管理法律建設,強化司法基本保障,努力構建社會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