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魯甸地震災區重建思考:大災窮縣出路何在
彝良經驗
“災區不適宜搞大規模建設”
政府出措施控材料價格
這樣的重建困境,不僅僅在魯甸。張紀華說,2012年“9·07”彝良地震災區,也遇到同樣的困難。當年,國家對昭通地區的地震資金補助只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需老百姓去湊。”
窮,成了這兩個災區重建的最大障礙。
今年8月底,彝良縣常務副縣長肖順興也向本報記者介紹,地震發生后,魯甸縣政府就曾派工作人員前往彝良實地考察“取經”,學習災后重建工作經驗。
從受災規模和傷亡情況等因素綜合來看,魯甸地震損失是彝良地震的6至10倍。肖順興說,兩地國家扶持政策與地方群眾基礎都不一樣,他說的一些建議只供參考。
肖順興說,兩年時間過去了,截至9月份,仍只完成恢復重建項目總數的65%至70%左右,國家扶持恢復重建資金到位率達85%左右,由省政府根據災區評估,規劃的36.28億元資金,目前也只有25億多元到位。
一些重建項目資金的短缺問題,仍是當地難以克服的首要問題。肖順興介紹,按規劃自籌資金還缺8億多元,“自籌資金相當困難,我們現在一分錢都沒有湊到。”
此外,彝良恢復重建中遇到的困難,還表現在配套能力弱以及建材供應非常困難等方面,“重建的磚和水泥、沙,四分之三都需要外調,縣里能解決四分之一。”
為此,當地政府想到讓村民在山里將石頭打碎就地取材,減少人工費,另外從四川等周邊地區調運材料。同時成立特控辦,通過管、疏等方式,發動運輸隊到周邊縣調運建材,并且與廠家指定供應協議,成立若干直銷點,“只要是災后重建戶,有鄉鎮人民政府證明,就可以到指定廠家,按成本價購買相關建材。”
災后10個多月時間里,彝良災區22040戶11萬多村民在建房,“這相當于重新建了一個縣城。”
每個村都派包保工作隊
“每個村都有一個包保干部的群眾工作隊。”肖順興說,這種工作模式就是把縣、鄉、村的干部統籌整合并由當地政府部門領導,展開重建工作。
下派的這1000多名包保干部,駐村入戶蹲點,服務對象涉及災區2萬多戶村民。他們要做的工作,基本全面涵蓋重建村民的生產生活安置以及重建資金的使用監管等。肖順興說,由于昭通地區地震不斷,常年的抗震救災,才積累了這套比較成熟的操作模式。
雖然有了比較軟性的工作方式,但山高坡陡、地形復雜、地質災害隱患點多等硬性的自然條件局限,所帶來的選址困難等問題,仍是重建阻力。
“如果嚴格按標準選址,基本不能建了,10多萬人都不知道往哪里搬。”政府只能在相對適宜建設區幫助村民選址,對于安置點建設的規模,肖順興也明確提到,受自然條件限制,“災區多數都不適宜搞大規模建設。”
對每個重建區域,都會有國土局職工以及包保干部監管,技術人員也會指導村民采取工程措施建設擋墻等方式避免山體垮塌,對于不適宜修建房屋的區域,政府就會下達整改通知。
不宜大規模統規統建
這些都是出于財力有限以及重建選址困難的無奈。據了解,目前彝良災區13萬農戶大約還有5萬戶左右住土坯房,政府也正在下整改通知。而魯甸、巧家等災區,都是位于溝壑縱橫、海拔垂直高差可達1000多米堆積層的地殼運動帶,更應謹慎采用大規模建設的重建模式。
“集中安置點不能太大太集中,因為基礎設施配套很難。”肖順興認為,重建應該著重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在彝良地震災區,除五保老人和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都由政府全力承擔修建敬老院住房外,其他群眾大多都是采取自主建設方式,只有公共基建筑礎設施才會統規統建。過度安置期,則以投親靠友為主,同時還有租房等形式。
云南省住建廳抗震防震處、省恢復重建辦處長兼主任張明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8月底,他在對魯甸地震災區進行考察時就表示,魯甸和巧家也不會主張大規模統規統建,因這種重建方式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找到一大片土地,“建設過程中老百姓的想法和觀念、思路都不一樣,對重建的要求也各不相同。”
他說,一些特殊情況,諸如堰塞湖淹沒的紅石巖村,整個村都被淹沒,不可能再采取村民自建,所以需要政府統一選址規劃,這類統規自建的情況,不管基礎設施投入再大,政府都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