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會議提出,要通過推進體制改革、健全收費補償機制、實行政府補貼和政府采購、給予信貸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電信能源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
實際上,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的提法并不新鮮。2005年頒布的“非公36條”,在打破行業壟斷、放寬市場準入、加大對非公企業財稅金融支持等方面早有明確規定;2009年頒布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中,也明確提出了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負責,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鐵路、電力、電信、市政公用設施等重要領域的相關政策。
但時至今日,民間資本都主要集中于房地產、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制造業等一般競爭性領域,而未能在基礎設施建設等重要領域大展拳腳。陷入類似于葉公好龍的尷尬,究其因,關鍵在于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被打了折扣,民間資本進入這些領域遭遇多方面的壁壘。
首先是資金壁壘。比如,不少民間資本在進入重要領域時都曾遭遇過資本金的準入問題。一些基礎設施領域的大型項目,動輒需要十幾億甚至幾十、上百億的資金,單個民企如果得不到銀行貸款,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國企壟斷這些行業和領域,民間資本的效率優勢和靈活性也就無法體現。
其次是政策壁壘。本可為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開路的《反壟斷法》就有這一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如此一來,像石油、鐵路等壟斷性行業就很容易找到借口,明里暗里阻止民間資本的進入。這種尷尬在2009年的“四萬億投資計劃”中尤為明顯,去年,不少基礎設施領域都有較大投入,卻很少有民間資本的身影介入。
應該說,在激活民間投資方面,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政策是好的,但部分政策措施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民間資本遭遇玻璃門、彈簧門的現象還比較常見。
因此,要真正激活民間投資,要走出“葉公好龍”的困境,還有必要盡快制定出臺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激活相關政策,破除各種有形無形的壁壘。尤其是,要嚴防一些部門、行業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私利,鉆空子利用種種借口抵耗甚至架空中央的政策。只有從多個層面為它們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才能使民間資本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煥發應有的生機。
(責任編輯:年巍)